LDP 发表于 2017-2-3 20:24

应该向政法部门举报,路不是他养狗的,假如把人咬了他就不会说是他的狗。

豆爷 发表于 2017-2-3 20:41

他她的什么干部、党员纯属土匪、上告要求他退款、

dghchknb 发表于 2017-2-3 20:51

豆爷 发表于 2017-2-3 2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她的什么干部、党员纯属土匪、上告要求他退款、

你胡咧咧

dghchknb 发表于 2017-2-3 20:53

豆爷 发表于 2017-2-3 2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她的什么干部、党员纯属土匪、上告要求他退款、

你不知道事实,不要乱评论,事实不是文章里写的那样。

38962093 发表于 2017-2-3 22:16

马路的鸡,鸭,狗压死该着,

白敏琪 发表于 2017-2-3 22:47

只能说你家有钱,国道省道上的家养生畜造成交通事故,一律不负责任,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豢养方将负责任,可参见《道条》

442490679 发表于 2017-2-3 23:43

18408283757 发表于 2017-2-3 18: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无养犬证,无养犬证可以起诉他。

农村的狗有几个有狗证的

茶店人 发表于 2017-2-4 03:37

散养狗,压死活该!国家明文规定狗必须拴养!

周峰 发表于 2017-2-4 05:57

元沱没有一个好的官

惜缘酣甜 发表于 2017-2-4 09:51

如果反应属实,相关部门应该查一下!

dghchknb 发表于 2017-2-4 11:01

茶店人 发表于 2017-2-4 03: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散养狗,压死活该!国家明文规定狗必须拴养!

你不清楚事情真像别瞎掰,你懂什么,楼主属于掩耳盗铃。

肖杰仁 发表于 2017-2-4 22:21

你确定支付了一千五百元人民币给黄武军吗?他有打收条吗?如果没有支付,说明这件事情不存在或者水份太大

hai 发表于 2017-2-4 22:58

可笑的,事件

hai 发表于 2017-2-4 22:59

大王同志 发表于 2017-2-3 19: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从你的叙述中来看,是你开车先压着小狗,致伤在先!随后狗主人出面找你的哀哉(不缠),索要赔偿钱对吧 ...

就是

神清气爽 发表于 2017-2-5 08:37

狗1500,问狗主值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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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响滩镇石泉村村支部书记黄武军的如此恶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