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ng_nH7qe
发表于 2015-10-28 11:34
平昌山高皇帝远,贪官地痞太多了
薄情寡義
发表于 2015-10-28 11:47
小孩子喜欢玩太正常了,在8岁这个年龄段,孩子好奇心重,社会观人生观价值观没有形成,根本就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觉得好玩就拿去玩,对孩子,一定要多点宽容,西方有句谚语:"孩子犯了错,连上帝都会原谅他的",连法律都规定14周岁以下的小孩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谁TM给保安权利扣人了,对孩子,多点耐心,多点宽容!!!
薄情寡義
发表于 2015-10-28 11:56
司令 发表于 2015-10-22 09:06
大家都应正确看待问题,就此事件,如果该学生没有其他目的,他为什么放学后会来到国税局?别人的东西放在车 ...
孩子,也许你就是睡我局的人,你要清楚一点,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国家为什么要制定这么一个法条,那就是孩子在成长阶段,受其不成熟的意识和思维,做出的事往往具有片面性和不确定性,小孩子糊涂,作为我们成年人应当加以引导和教育,不是什么保安上来就扣押人,其实那小孩的父母也不懂法,直接报警小孩被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保安估计就进牢子里去了,一群成年人和一个小孩计较,寒掺不??还有你们国家睡我局该举行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普及了,也当是为你们进行进去前的最后演练
朙1688
发表于 2015-10-28 13:10
;P;P;P;P;P好吧,政府的临时工是很多的!
零下十度
发表于 2015-12-3 11:22
建议楼主到法院起诉!!还大家一个真相!!
花火
发表于 2015-12-3 11:29
这个需要双方当事人化解,我们就不要再火上浇油吧。毕竟孩子还小,你都说了不希望给孩子留下阴影,那又何必再夸大其词加深双方误解呢
平昌游游
发表于 2015-12-3 15:15
有些事情吧,其实旁观者才能讲得清道理,搁自己身上了 那立场不同,也就没道理可讲了,特别是在小城市,普遍素质都不太高。
不是针对这件事,我是有感而发。 有些事情明明觉得自己有道理,可大不过一个法律规条。
风风火火
发表于 2015-12-3 17:27
去纪委实名
举报他,他会死得很
惨
走自已的路
发表于 2015-12-4 18:48
有钱。到底钱从哪里来的,让巡视组或纪委介入调查下,查一下可能问题大得很。
畅响一方168
发表于 2015-12-6 08:12
星哥 发表于 2015-10-21 20:53
子不教父之过,为人父母如果发现孩子做错事情,不往好的方向引导,反而挺直腰板,理直气壮,这样做,不是 ...
我倾向于你的看法,小孩子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一般都有据为己有的想法,拿走的可能性极大,家长不应护短!
磨叽
发表于 2015-12-6 13:54
人肉那家伙
lbz
发表于 2015-12-6 21:34
无聊的话题会害了那个小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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