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厘子 发表于 2017-8-29 06:47

咖啡加糖不加水 发表于 2017-8-28 22:16
也不是车速太快,走路也不看车,都走到路中间去了,死者儿子太冲动,把司机桶了一刀

可以理解那种愤怒

恬淡 发表于 2017-8-29 06:48

车厘子 发表于 2017-8-29 06:47
可以理解那种愤怒

真的吗

车厘子 发表于 2017-8-29 06:50

肖杰仁 发表于 2017-8-29 01:03
估计是情人节的晚上约了一个女的手牵着手开车。整出大问题了吧?

没乱猜说

袁秋兰 发表于 2017-8-29 06:53

掌柜 发表于 2017-8-28 21:42
120来就已经死了

那个位置

林深时见鹿. 发表于 2017-8-29 06:55

走路的感觉他不得了,有时候走不过去偏要走,

a明天会更好 发表于 2017-8-29 07:02

很有同感,给你点赞哦!

。梦醒时分 发表于 2017-8-29 07:08

我个人认为,交规明文规定在城市道路上驾车必须礼让行人。我不知有些开车的人,是如何拿到驾驶证的。有的人,买了个车,好象所有的道路是为他单独修的一样,横冲直撞。我认为,交规应该再加一条,凡在城市道路上驾车超过五十迈以上,并造成行人死亡的,直接判处有期十年以上,或者死亡,同时赔偿死者家属五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抚恤金。

车厘子 发表于 2017-8-29 07:08

空城旧梦、 发表于 2017-8-28 22:21
我说的有时候责任不一定在于车主,也没有说全部责任都归结于行人。上次开车在金宝大道,一大群人散步都走 ...

碰到个别的人是那样

掌柜 发表于 2017-8-29 07:09

袁秋兰 发表于 2017-8-29 06:53
那个位置

在以前金宝中学下面

oο伤心凉粉 发表于 2017-8-29 07:09

路太宽车太快 灯光不亮

巴山乱劈柴 发表于 2017-8-29 07:10

夜间行驶要保持高度谨慎啊

韩德 发表于 2017-8-29 07:16

囧rz 发表于 2017-8-28 22:04
哎!死者儿子捅了司机几刀!还要付刑事责任!太冲动了

真的吗?不会吧!

1092276231 发表于 2017-8-29 07:19

行人觉得我走我的,车子不敢撞我。车子觉得,我跑我的,人不敢惹我,出了事有保险。每天都会发生这么多事却不能引起大家的安全意识,别人说我们的文明退化了应该是真的吧

囧rz 发表于 2017-8-29 07:37

刚娃 发表于 2017-8-28 22:38
反正不可能是5566

哈哈!雷娃子要呕停

junjun123 发表于 2017-8-29 07:42

平昌的人素质确实低,随便横穿马路,行人随时闯红灯,我们开车的最恼火了,有的行人你闯红灯和横穿马路就算了,还摆出一副藐视我们司机的样子,意思有本事你就撞过来,我只想说不是每一次别人的车子都刹得住,不作死就不会死,珍惜自己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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