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厘子
发表于 2017-8-29 06:47
咖啡加糖不加水 发表于 2017-8-28 22:16
也不是车速太快,走路也不看车,都走到路中间去了,死者儿子太冲动,把司机桶了一刀
可以理解那种愤怒
恬淡
发表于 2017-8-29 06:48
车厘子 发表于 2017-8-29 06:47
可以理解那种愤怒
真的吗
车厘子
发表于 2017-8-29 06:50
肖杰仁 发表于 2017-8-29 01:03
估计是情人节的晚上约了一个女的手牵着手开车。整出大问题了吧?
没乱猜说
袁秋兰
发表于 2017-8-29 06:53
掌柜 发表于 2017-8-28 21:42
120来就已经死了
那个位置
林深时见鹿.
发表于 2017-8-29 06:55
走路的感觉他不得了,有时候走不过去偏要走,
a明天会更好
发表于 2017-8-29 07:02
很有同感,给你点赞哦!
。梦醒时分
发表于 2017-8-29 07:08
我个人认为,交规明文规定在城市道路上驾车必须礼让行人。我不知有些开车的人,是如何拿到驾驶证的。有的人,买了个车,好象所有的道路是为他单独修的一样,横冲直撞。我认为,交规应该再加一条,凡在城市道路上驾车超过五十迈以上,并造成行人死亡的,直接判处有期十年以上,或者死亡,同时赔偿死者家属五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抚恤金。
车厘子
发表于 2017-8-29 07:08
空城旧梦、 发表于 2017-8-28 22:21
我说的有时候责任不一定在于车主,也没有说全部责任都归结于行人。上次开车在金宝大道,一大群人散步都走 ...
碰到个别的人是那样
掌柜
发表于 2017-8-29 07:09
袁秋兰 发表于 2017-8-29 06:53
那个位置
在以前金宝中学下面
oο伤心凉粉
发表于 2017-8-29 07:09
路太宽车太快 灯光不亮
巴山乱劈柴
发表于 2017-8-29 07:10
夜间行驶要保持高度谨慎啊
韩德
发表于 2017-8-29 07:16
囧rz 发表于 2017-8-28 22:04
哎!死者儿子捅了司机几刀!还要付刑事责任!太冲动了
真的吗?不会吧!
1092276231
发表于 2017-8-29 07:19
行人觉得我走我的,车子不敢撞我。车子觉得,我跑我的,人不敢惹我,出了事有保险。每天都会发生这么多事却不能引起大家的安全意识,别人说我们的文明退化了应该是真的吧
囧rz
发表于 2017-8-29 07:37
刚娃 发表于 2017-8-28 22:38
反正不可能是5566
哈哈!雷娃子要呕停
junjun123
发表于 2017-8-29 07:42
平昌的人素质确实低,随便横穿马路,行人随时闯红灯,我们开车的最恼火了,有的行人你闯红灯和横穿马路就算了,还摆出一副藐视我们司机的样子,意思有本事你就撞过来,我只想说不是每一次别人的车子都刹得住,不作死就不会死,珍惜自己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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