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妥协 发表于 2013-11-16 17:16

平昌元山交警野蛮执法并遭殴打驾驶员,到派出所后打人的交警还用脚踢坏办公室门!恶霸

今天(2013.11.16日)上午路过元山街道被交警野蛮执法并遭殴打,当时参与打架还有“社会人士”伙同“恶警”一同将身患“尿毒症”的驾驶员打翻在地,我掏出手机准备录像拍照时,那个叫邓海军“海娃子”的恶警来抢夺我的手机并捡起一断节砖头朝我砸来,追我大约200米(元山中学旁)才放弃追赶,到元山派出所后那个打人的交警又用脚踢坏办公室门并将被打者家属打伤,换成别人到派出所把门一脚踢开估计当时就考了起来!身为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警察为警察脸上抹黑,知法犯法!请求上级领导重视并认真查处,我作为当事人将接受调查,也希望事发地当地群众公正的说出公道话,切勿编造事实作伪证!部分过程都已经录音拍照,维护包庇是没用的!现在被打者住进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家属心情极度愤怒!

58楼有录音

锋芒毕露 发表于 2013-11-16 17:19

:o:o:o 不会是真的吧 这么厉害啊

唯有楚才 发表于 2013-11-16 17:47

真是楼主说的那样 ,那警察就该被辞退和追究,别又是零时工干的吧

蓝色的蓝 发表于 2013-11-16 17:48

楼主有照片就好了,一定要拿回属于自己的权利,这年头大家都是平等的,没有什么人是特权

不会妥协 发表于 2013-11-16 18:51

唯有楚才 发表于 2013-11-16 17: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是楼主说的那样 ,那警察就该被辞退和追究,别又是零时工干的吧

朋友,我当时正打算拍照时那交警开始抢夺我的手机并殴打我!我躲闪来不及。所以没有拍成,而且手机也被几个社会青年抢走了!

不会妥协 发表于 2013-11-16 18:55

蓝色的蓝 发表于 2013-11-16 17: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有照片就好了,一定要拿回属于自己的权利,这年头大家都是平等的,没有什么人是特权

我们的力量没有用啊,那是警察“警察”知道吗朋友,我们报警的时候他们说你报警也没用,警察就在这里!而且放话要把我们整死,以后就别看见我们再路过那里!

通木先生 发表于 2013-11-16 19:20

哎呀,我曾经在元山中学读书时候 街上就有疑惑地皮。这么年了,还没有整治到位呀??得不到解决,就往具有影响力的网站来下压根治

加载中 发表于 2013-11-16 20:04

来人啊。。。拖出去斩啦。。。。。。。。。。。。。

林风 发表于 2013-11-16 20:09

我作为元山的一名老百姓,对这件事情我谈一下自己的观点,元山交警依法检查车辆安全,检查到一辆小桥车副驾驶室乘客没有系安全带,元山一名交警指出违法行为后,准备开罚单,该小车驾驶员求情未果后,煽了执勤交警一耳光。

林风 发表于 2013-11-16 20:09

我作为元山的一名老百姓,对这件事情我谈一下自己的观点,元山交警依法检查车辆安全,检查到一辆小桥车副驾驶室乘客没有系安全带,元山一名交警指出违法行为后,准备开罚单,该小车驾驶员求情未果后,煽了执勤交警一耳光。

囧司徒 发表于 2013-11-16 20:10

妨碍公务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林风 发表于 2013-11-16 20:21

就是,人家执法,跟你无无怨无仇,副驾驶室未系安全带也只是罚款50大洋,现在都是罚缴分离,作为驾驶员应该支持,还动手打人,把交警打了,元山的老百姓都看见的都比较气大,不是看他是尿毒症,早就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了,还????????,真是法盲。

林风 发表于 2013-11-16 20:21

就是,人家执法,跟你无无怨无仇,副驾驶室未系安全带也只是罚款50大洋,现在都是罚缴分离,作为驾驶员应该支持,还动手打人,把交警打了,元山的老百姓都看见的都比较气大,不是看他是尿毒症,早就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了,还????????,真是法盲。

有点无聊 发表于 2013-11-16 20:41

司机和副驾驶室未系安全带是违规的。貌似平昌都没囊个查这种行为的!

不会妥协 发表于 2013-11-16 20:47

林风 发表于 2013-11-16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作为元山的一名老百姓,对这件事情我谈一下自己的观点,元山交警依法检查车辆安全,检查到一辆小桥车副驾 ...

你说的没错,驾驶员是一个特殊病人当时心急,他涉嫌违法可以拘留而不是三个人在公路上对他一阵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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