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niming 发表于 2013-3-23 22:45

乘客依照规定支付车费,硬起来,司机联盟涨价的行为就会软下去。建议发改局物价监督局逗硬检查问责。

fglive 发表于 2013-3-23 23:27

我有几句不同的看法:人,你我他都不是三头六臂,更不是孙悟空转世,在这个转型期里,谁也无法站到高处一呼,下面就听话,就秩序井然。邱华平先生我不认识,但是从其履职以来,治理一中、二中超大班看,确实是想干事、能干事的好干部之一。我们可以鞭策他,鼓励他,监督他,但是也应当给他一份必要的理解吧?
    长安车联营,最初有它的合理性,也是运管支持的。当初诞生联营模式,恐怕与集体与收费管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与运管也有直接关系,现在收费站撤销,她们就演变成与政府管理对抗,恐怕也不是一蹴而就就可以解决好的。说服教育是有一个过程,如果发现有演变为“黑”的色彩,那就不是运管一方可以解决的了。车主的合法利益,也是公民的合法利益,如果一味要“我满意”为上,无视绝大多数公民的合法利益,无视社会的公平,那么政府就不会一味磨口皮而“束手无策”的!

xilao 发表于 2013-3-23 23:32

17楼的分析,十分有道理。

rexon3105 发表于 2013-3-23 23:35

主管部门不履职、监管单位不尽责,各部门相互推诿扯皮,活生生的事例!迫切期盼大部制改革尽快到来!!!

230394869 发表于 2013-3-24 00:19

根据各乡镇农村小型客运面包车的发展历史来看,最开始是交通局运管所控制线路牌(营运车辆总量控制),但每个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后来每个乡镇的车辆实行联营,统一价格,至于价格的高低,则由各车主自行说了算;再则国家每年均拿出相当一部分的钱用于补贴农村客运车辆的“油补”;请问你发改局:1、所谓的“联营”是否有严重垄断之嫌疑?若有,作为国家反垄断的主体执行者是谁?2、集价格体系的组织者、制定者、执法者于一身的是否是以发改局为主体责任单位?若不是,那应该是谁?
真诚告之:民生事无小事,党和政府的民生策略需要尔等不折不扣、不走样的执行和落实!不要动辄推卸责任、推诿扯皮!“只要舍得一身垮,敢把皇帝拉下马”,如今的老百姓再也不是过去的“老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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