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时间 发表于 2019-3-2 22:18

在法律的范围之内发言,在法规内发财。否则,受罚!

穷苦人民 发表于 2019-3-3 03:44

哈哈哈

金言 发表于 2019-3-3 23:46

但愿长醉不愿醒 发表于 2019-3-2 18:15
虽然张某不对,但是有些协警的确也不像话。去年流感时,就去药店买点药,回头以有一张单子,当时就找到协警 ...

我也是,当领导说的不罚,过几天就来一个短信,

黑盒 发表于 2019-3-4 00:09

现在不管官方怎么皮,永远只有老百姓受伤,因为现在交警太多了!有几个能为民办事的

ROO0T 发表于 2019-3-4 07:13

我就想问,警察交警骂人是不是罪加一等,罚二十天!

雪花啤酒 发表于 2019-3-4 15:17

那为什么我们在以前向平昌公安局举报网络侮辱人格,他们又各有说词呢?还说什么过了半年时间查不到,这又是为何呢?匪夷所思,我们都知道网络不能够无中生有,诬蔑他人都应受到惩罚!

有些人真的无聊 发表于 2019-3-4 15:46

太作的后果,当时宣泄爽了,事后追悔莫及

创世纪 发表于 2019-3-4 15:51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雪域@晨光 发表于 2019-3-4 17:44

尊重事实,实事求是!

白敏琪 发表于 2019-3-4 19:00

哈儿,你说现在哪个敢辱警察叔叔

陈志 发表于 2019-3-4 19:35

看标题,我还以为发贴人是外地人,现在看来是大平昌人,看来外地生活改变了你

将军下 发表于 2019-3-6 16:42

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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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平昌县公安局关于张某辱警事件的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