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明 发表于 2018-4-11 17:01

不知足,给多了,也要说,给少了,也要说?

车厘子 发表于 2018-4-11 17:09

文与可 发表于 2018-4-11 12:54
兄弟,正常哟!不过你比我好。
我家以前300多平米,后来加上所有赔偿款都买不起一套安置房,现在都是租房 ...

呵呵

严天平 发表于 2018-4-11 18:02


潘传万 发表于 2018-4-11 18:07


囿點倔脾气 发表于 2018-4-11 18:42

你自己摇号摇到了怪谁?不可能那么精确,多了就补钱。少了就是退钱,这个是合理的,这并没有涉及到你的利益,房间有大小也只有这样办才可以,

星海之尘 发表于 2018-4-11 20:25

你知道吗,八十多增加到一百一十多

夏天来了 发表于 2018-4-11 20:36

你那才2180元我那时候买的3200元额
到现在他们都没有给说法   我也不去接房子    等

车厘子 发表于 2018-4-11 20:59

星海之尘 发表于 2018-4-11 20:25
你知道吗,八十多增加到一百一十多

都一样无缘无故多好多平方还拿钱买

雨天不打伞 发表于 2018-4-11 22:03

人善被人欺,知道吧!

光雾山红爷 发表于 2018-4-12 00:30

发了拆迁户

哥哥的哥哥 发表于 2018-4-12 06:42

你不晓得拆迁的水有好深蛮?

路边老司机 发表于 2018-4-12 08:51

你可以要求征收办出示相关文件嘛。
第一个就是依照相关文件办,
第二个就是依照你的合同办。最主要就是看你合同上面是怎么写的。

QQbNMP1234 发表于 2018-4-12 21:30

现在所有拆迁办都是骗人,这些东西早该五牛奔尸,

金宝新区管委会 发表于 2018-4-13 12:34

关于“星海之尘”网友在游鸽网反映问题的回复“星海之尘”网友你好:
      你于2018年4月11日在游鸽网以“金宝拆迁办”为题反映金宝新区拆迁安置问题,现回复如下:
金宝新区于2011年10月开始启动拆迁,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平昌县金宝新区规划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平昌府发25号)和《平昌县金宝新区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平昌府发26号)。
       一、《平昌县金宝新区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平昌府发26号)第八条规定:“被拆迁人对原住房拥有或视为合法产权的,在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时采取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方式”,“实行产权调换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对象为实施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时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被拆迁人(包括2015年4月30日前依法婚嫁、出生、收养的人员在实施产权调换安置时一并计算为产权调换人口)。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之间有法定继承或赡养关系的,原住房产权分割不清、面积无法确认的,或权利人提供的产权面积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按家庭实有人口平均分摊确定产权调换面积。”,“被拆迁人原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30平方米的,拆迁人为被拆迁人提供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被拆迁人不支付购房费用,也不享受原房屋拆迁补偿;被拆迁人选择的安置房面积超过人均3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被拆迁人原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超过人平30平方米的,拆迁人为被拆迁人提供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被拆迁人不支付购房费用,也不享受原住房人均30平方米的拆迁补偿;原住房剩余部分的合法建筑面积拆迁人按标准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原住房剩余部分的合法建筑面积指标,被拆迁人还可按财政综合评审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但人均面积最高不超过15平方米;再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不合法建筑面积只给予自行拆除补助费”,“被拆迁人有不同结构的多处住房或同一处住房有多种结构的,按框架-砖混-砖木-穿逗-土木结构的顺序进行产权调换”。
       二、《平昌县金宝新区规划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平昌府发26号)第十条规定:“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助)按标准执行:(一)房屋合法面积部分补偿费按附表1所列标准执行,非法面积部分自行拆除补助费按附表2所列标准执行;房屋附属设施补偿(助)费按附表3-1至3-7标准执行”,您产权调换后所剩余的房屋面积按以上相关标准进行补偿。
      感谢您对金宝新区各项工作的支持理解,如还有不明白之处,欢迎您前往金宝新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公室咨询。

平昌县金宝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4月13日

990126898 发表于 2018-4-13 13:09

国家,省,市……下来的文件都改了……
贪污了。拆土墙房几百块一平,然后修的安置房,就卖2000多一平。都是国家养的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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