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 关于新华街东段“1.11”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2018年1月11日9时40分,我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我县新华街东段县住建局附近道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强立即带领交警、巡特警、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在第一时间通知120急救中心、119赶赴现场施救。经核实,我县元山镇驾驶员邓某持C1证驾驶车牌号为川Y98142的轻型箱式货车从农场行驶至新华街东段住建局附近时,将过人行横道的3名行人撞倒致伤。目前,3名伤者已送医治疗,伤情稳定,邓某已被我局控制,相关后续工作正有序开展。
公安机关在此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和市民一定要时刻绷紧安全弦,共同维护我县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报
平昌县公安局2018年1月11日
我讲三点意见。第一,公安局对网络舆情的重视程度的确走在了县级部门的前列,当然不一定是第一,但至少是前几名,就为这点,为他们点赞。第二,驾驶员朋友与我们的行人的确应当强化安全意识,安全重于泰山。千金散去还复来,生命有和仅有一次。怎么说呢?今天这个事驾驶员与行人可能都还是缺乏安全意识。行人过马路不知道环顾四周。第三,我们现在有个别群众维权意识强了,但是法律意识还是淡泊,就是说他希望别人都遵守法律,不能侵犯他的权益,但自己却不遵守社会秩序。上午看到一个转载的视频,一个疑似中老年妇女站在老远拍视频(听声音)并吼道“撞死三四个哟”,我请问一下当事人,你哪只眼睛看到把人撞死了,都没看到就说撞死了,这属于造谣。以上内容仅属于个人意见,不喜勿喷。 及时回复为公安局点个赞! 莫强求 发表于 2018-1-11 13:33
从监控视频来看双方都有责任那三个人走路不看车即便是在斑马线上明知道那里是个弯道 很多车不看 ...
你读过交通法规没有,弯道上的人行道要让车,那弯道上啥时该车让人?
2017年11月1日起,新交规实施:如果行人己经在斑马线上,机动车必须停下礼让行人先行通过。否则,扣3分 ,罚200元。扣分罚款是小,安全防范才是大!
安全谨慎驾驶,不给家庭留遗憾。 希望伤者平安无事 pcsx 发表于 2018-1-11 13:42
我讲三点意见。第一,公安局对网络舆情的重视程度的确走在了县级部门的前列,当然不一定是第一,但至少是前 ...
真的,平昌有部分市民应该提高自己的素质,我当时路过现场,刚好听到你文中提到的吼叫,我为平昌有这样的市民感到羞耻
在那个地方左转弯是有很大的盲区,我前几天还遇到过幸好我开得慢,我朋友在旁边还提醒了一下。友情提示,年关将近,各位司机盆友们开车在城里,要慢要慢!走路的路人们过马路要多看两遍来车!不仅车让人,人也要让车,相互礼让,平平安安每一天。
不是说当场死了一人,送医又死了一人吗?咋是伤情稳定?这都敢做假,哄鬼?
希望人人平安,驾驶员朋友、行人都要注意安全!! 珍爱生命,远离车祸 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就是珍爱生命。 走路的,开车的都注意安全,快过年了,还好都只是受点伤。 希望伤者平安。 开车宁慢一分,不抢一秒 希望伤者早日康复
安全时时讲,就是莫得啥人放心里。希望伤者都莫事,驾驶员开车都小心点吧 提醒广大驾驶员和行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幸好及时进行了处置抢救,为平昌公安点赞。 看到要过年了,大家开车一定要多加一份小心 还好处置及时,伤员也得到了救治,给公安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