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云翩翩飞 发表于 2017-7-11 13:34

官字两个口!!

你好好 发表于 2017-7-11 13:59

特别是那个姓郑那个,滥用职权,

15985838263 发表于 2017-7-11 14:04

发巴中论坛,让他受到更多人的唾骂!让他跳楼自杀,尸首不全之下场!

欢欢水族的大哥 发表于 2017-7-11 14:32

情况属实的话,可以找同州街道办事处曹书记投诉他。

.谢君 发表于 2017-7-11 15:07

仅此双方之过,列入上:“法律”跨越尺码

安居 发表于 2017-7-11 15:17

同州办的败类

oο伤心凉粉 发表于 2017-7-11 15:19

等待官方回复

chumei520 发表于 2017-7-11 15:23

狗日的,哪里都有他,这种人简直都是败类,耻辱。。。。。。。。。。。。。。。。。。。。。。。。。

潘传万 发表于 2017-7-11 15:33

他能算什么鸟官,投诉他

chumei520 发表于 2017-7-11 15:34

各狗日的,哪个姓郑,上会在阳光小区强制拆迁别个哪个棚,劳资作为旁观者都看不下去,日嘛他说话大二大事的样子。就像要不玩样,要是拆我店里棚劳资要砍他狗日两刀,日嘛你在同州办事上班要不玩是不是,乱用职权。

春天阳光 发表于 2017-7-11 15:35

直接向纪委举报、

chumei520 发表于 2017-7-11 15:41

    各狗日的,哪个姓郑,上会在阳光小区强制拆迁别个哪个棚,劳资作为旁观者都看不下去,日嘛他说话大二大事的样子。就像要不玩样,要是拆我店里棚劳资要砍他狗日两刀,日嘛你在同州办事上班要不玩是不是,滥用职权。

HGJ 发表于 2017-7-11 15:57

蚊子

@你好 发表于 2017-7-11 16:25

一级一级的去告,他们领导在信义那边上班

呀拉索,巴扎嘿 发表于 2017-7-11 16:47

街面是不允许固定任何东西的,固定了的话,就牵扯到城建部门。你那明显是电焊焊街面上了的,你拆了固定的就行了撒,然后到底该不该整出来,那就请城管执法部门来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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