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云翩翩飞
发表于 2017-7-11 13:34
官字两个口!!
你好好
发表于 2017-7-11 13:59
特别是那个姓郑那个,滥用职权,
15985838263
发表于 2017-7-11 14:04
发巴中论坛,让他受到更多人的唾骂!让他跳楼自杀,尸首不全之下场!
欢欢水族的大哥
发表于 2017-7-11 14:32
情况属实的话,可以找同州街道办事处曹书记投诉他。
.谢君
发表于 2017-7-11 15:07
仅此双方之过,列入上:“法律”跨越尺码
安居
发表于 2017-7-11 15:17
同州办的败类
oο伤心凉粉
发表于 2017-7-11 15:19
等待官方回复
chumei520
发表于 2017-7-11 15:23
狗日的,哪里都有他,这种人简直都是败类,耻辱。。。。。。。。。。。。。。。。。。。。。。。。。
潘传万
发表于 2017-7-11 15:33
他能算什么鸟官,投诉他
chumei520
发表于 2017-7-11 15:34
各狗日的,哪个姓郑,上会在阳光小区强制拆迁别个哪个棚,劳资作为旁观者都看不下去,日嘛他说话大二大事的样子。就像要不玩样,要是拆我店里棚劳资要砍他狗日两刀,日嘛你在同州办事上班要不玩是不是,乱用职权。
春天阳光
发表于 2017-7-11 15:35
直接向纪委举报、
chumei520
发表于 2017-7-11 15:41
各狗日的,哪个姓郑,上会在阳光小区强制拆迁别个哪个棚,劳资作为旁观者都看不下去,日嘛他说话大二大事的样子。就像要不玩样,要是拆我店里棚劳资要砍他狗日两刀,日嘛你在同州办事上班要不玩是不是,滥用职权。
HGJ
发表于 2017-7-11 15:57
蚊子
@你好
发表于 2017-7-11 16:25
一级一级的去告,他们领导在信义那边上班
呀拉索,巴扎嘿
发表于 2017-7-11 16:47
街面是不允许固定任何东西的,固定了的话,就牵扯到城建部门。你那明显是电焊焊街面上了的,你拆了固定的就行了撒,然后到底该不该整出来,那就请城管执法部门来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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