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赤镇人民政府 现将你所发帖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2013年初,根据四川省政府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2]1132号)和长赤镇城镇建设规划,长赤镇实施五维花园城项目(B-1-2地块)土地整理,共需征用乐台村陈永俊等19户和龙池村7户农户的土地(受南江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长赤镇人民政府负责此地块土地整理)。2013年8月,除陈永俊外其他农户征地已全部结束,共征地8261.25㎡,征地价285元/㎡。 五维花园城项目(B-1-2地块)包含玉赤大道加宽和河道改造,征地涉及陈永俊家土地5块,共计1135.45㎡。其中吶叭田等土地(772.92㎡)位于镇九义校侧河边,改造河道必须征用。经镇政府多次协调,2014年1月陈永俊签订了396.29㎡土地征用补偿协议,并按协议领取了土地补偿款;但吶叭田等土地征用要求政府必须赔偿2个门面和一套住房才同意,否则就永不签字。2014年3月,为确保汛期九义校和玉赤大道住户安全,镇政府决定将陈永俊吶叭田等土地(实征537.86㎡)按285元/㎡的征用标准,将核算的土地补偿费打入土地所有者乐台村委账户,由乐台村委支付陈永俊。2014年1月28日,五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招拍挂方式竞购得B-1-2地块,面积9195.4㎡,成交单价970元/㎡,成交金额891.9538万元;并于2014年4月15日,取得B-1-2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南国用[2014]第791号),使用权面积9195.4㎡。 陈永俊未达到目的,自2014年3月起经常阻挡施工并到县镇信访、缠访,其信访诉求变为:一是赔偿2个门面和一套住房或3个门面;二是增加征地补偿标准;三是给其子何兵章在玉赤大道所建房屋(3个门面,占地面积212㎡,建筑面积1699㎡)办理产权;四是解决一家老小的生活问题。镇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协调无果。2016年10月31日,由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群工部、信访局、国土局、农业局、执法局和住建局参与,长赤镇党委政府领导成员、职能办公室、信访人陈永俊及其亲属参加,长赤镇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乐台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乐台村二社部分群众代表评议,在长赤镇开展陈永俊信访诉求大处理。其答复意见为:一是征用土地赔偿门面不符合政策,不予支持;二是土地征用必须按原统一标准(285元/㎡)执行,不能增加;三是陈永俊其子何兵章所建住房(3个门面,占地面积212㎡,建筑面积1699㎡)可按政策自行完善各项手续后办理产权;四是陈永俊家可书面申请低保,乐台村按程序评定;五是尽快将吶叭田等土地补偿费从村委会领取。此答复意见经参会人员评议、表决,除信访人陈永俊、何兵章未同意,村民代表肖永华弃权外,其余参会人员均同意此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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