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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 我局及时对该贴文中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该情况通报如下:该贴文中所反映的人员为汪某鹏,男,汉族,生于1998年,南江县人;另外一人(涛娃子)系达州人(目前在达州市)。通过对汪某鹏询问,其称:2016年9月底,汪其鹏与其在上海打工的工友涛娃子从上海回南江,途经达洲市时,在涛娃子位于达洲市市区的家中耍时,汪某鹏发现涛娃子家中有两把砍刀(汪某鹏称这两把砍刀是涛娃子爷爷的),汪某鹏好奇,拿刀与涛娃子一起用手机进行了摆拍。2016年10月中旬,汪某鹏回南江后将该照片通过“陌陌”发到了网上。 网友所发布照片的情况属实,我局对汪某鹏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立即删除发布的照片。 最后,希望广大网友不要私藏管制刀具和发布此类照片,对发现私藏管制刀具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同时,也请广大网民相信我局有能力有信心让百姓安居乐业,让南江社会大局稳定! 南江县公安局 2016/10/19
现在南江这些十几二十岁的的娃儿不学好,随时就像南江是他的样,拿把刀还到处炫耀!在网上随时发布自己拿个刀的照片,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种管制刀具哪里来的??就是这种社会无业青年影响南江治安!联系有关部门给予打击,整治这种不良风气!!下面附上照片,请大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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