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充实基层干部队伍,决定公选3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选工作在中共
巴中市委组织部统筹领导下进行,由中共
平昌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承办。
二、公选职位
平昌县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30个。
三、报考基本资格条件
1、平昌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须在党政机关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除工勤人员以外)试用期满,工龄满3年以上;工龄满1年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也可报考。
3、年龄30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5、同级职务报考的不受任职时间及学历限制。
6、年龄、工龄、任职时间等,均以周年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参加统筹公选任职未满2年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不予录用情形的;参加了年度考核,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情形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影响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有其他影响任职问题的。
四、公选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选采取综合测试与考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笔试、面试、实绩量化、综合考察、研究任用等程序进行。
1、笔试。根据公选职位数与报考人数1:10(最低不低于1:8)的比例确定开考职位数。笔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运用有关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开考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认识水平、决策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绩量化。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向平昌县委公选办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请和提供材料的,不再受理。加分项目包括三类:一是年度考核。机关、事业单位近三年(2010-2012)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每获得一次加0.5分。二是立功获奖。2010年以来,本人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表彰的,每项次分别加2,1. 5,1,0.5分;同一年度同一类别获得的多个表彰奖励,按最高授奖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三是工作创新。2010年以来,本人撰写的工作调研文章。按国家、省、市、县四个等次分别加2,1. 5,1,0.5分,同一篇文章在不同级别的刊物发表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实绩量化评分最高累计不超过5分。
4、综合考察。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5%+实绩量化得分),按面试确定的公选职位个数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体检环节若有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综合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等方式,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凡民主推荐中“同意”得票不过半者或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者,直接淘汰。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5、研究任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人选使用建议,提交平昌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后,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对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不合格的,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15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平昌县委组织部综干股。
4、报名手续:报考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任职文件、单位介绍信、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交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如实填写《巴中市公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平昌县)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由平昌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查。平昌县委公选办统一在平昌政务网、平昌组工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者于笔试前一天在平昌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和任职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它事项
1、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本次公选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3、本次公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次公选通过平昌政务网、平昌组工网等媒体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动态信息,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5、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副科级领导干部(平昌县)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