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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巴中,有一种力量在升腾,这力量如清风徐来,这力量扬浩然正气。 近年来,巴中市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案必办、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勇气不泄、尺度不松,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最新成果取信于民。
群众身边 ·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反腐清单
工作办事很辛苦 受贿入牢把心悔
王永平,男,汉族,生于1969年2月,巴中市平昌县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平昌县江口镇第二小学校原党总支书记、校长。2013年4月1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永平立案侦查。经依法侦查查明:王永平在担任平昌县江口镇第二小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人事调动、职称评定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人民币395800元;收受购书、课桌回扣款43840元;私分化债资金32250元,其中个人分得13000元;虚列开支套取教学楼维修加固资金11160元,其中个人分得10000元;套取资金发放“辛苦费”,个人分得2000元;收读书活动30260元款项不入账,冲减个人开支30000元;虚开副本费,归还个人借款4000元。 2014年3月25日,王永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知法犯法 · 行政执法人员反腐清单
职务之便收好处 办事不力被判刑
李江,男,生于1980年2月26日,汉族,大学文化,四川省巴中市人,中共党员,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江北支队车管大队原副大队长。 2013年7月25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江立案侦查。经依法侦查查明,李江在任巴中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现改编为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第三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多次收取违章建房户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7.3万元,一些建房户因超面积、超批准屋数建房被停工,为了能让李江同意其建房,向李江行贿,李江胆大,多次接受违规建房户的宴请,送礼的来者不拒,一律照收,在饭桌上、工地上大肆收受他人贿赂。由于事前得到相关人员的“好处费”, 李江在监管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弃监管职责,任由违章建筑乱建,最终东窗事发,锒铛入狱。2013年11月27日,李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以权谋私 · 社会保障系统反腐清单
滥用权力办社保 损公肥私成囚徒 陈某,男,1973年7月16日出生,大学文化,平昌社保局职工。2015年1月5日,经平昌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起诉后法院判处陈洪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陈某在明知社会上的“串串”给他提供的参保人员资料是伪造的情况下,为了收取“好处费”、“辛苦费”,利用手握初审的权力,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70余人的信息录入社保网络系统,违规办理养老保险,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万余元,同时收受贿赂18.2万元。 当权力遇上利益,在各种诱惑之下,掌握权力的人失去了定力,则必然被“围猎”。陈某作为一名社保干部,本应审慎行使手中的权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然而他却思想蜕化,私欲膨胀,滥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一步步堕落成为腐败分子,教训十分深刻。 案发后,陈某追悔莫及:“社会朋友请托像甜言蜜语的毒药,不断给我送钱送物,使自己慢慢从胆战心惊变得心安理得,肆意违反国家规定,不该办的收钱就办,最终把自己办成了阶下囚。”
利用职务谋他利 以权受贿终被查
李文东,汉族,四川省南江县人,大专学历,南江县大河中心卫生院原院长。2013年7月23日,南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文东立案侦查。 2013年11月22日,李文东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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