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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四川平昌:有效化解不捕案件信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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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8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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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因不捕案件而引发的上访、闹访现象,今年以来,四川省平昌县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了今年以来共计22件不捕案件全部零信访。

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实行“不捕案件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案件承办人负责对所办的不捕案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控告申诉部门通过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对可能发生的上访事件,分清轻重缓急,着眼于早发现、早处置、早息诉。对于可能存在上访风险的不捕案件,侦监部门和控告申诉部门采取联合接访的方式,共同加强释法说理,使不捕案件被害人心服口服,消除被害人对审查逮捕工作的误解,同时增强不捕案件的透明度,防止因案件处理不当而引发的涉检信访问题。


平昌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被害人生活困难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条件时,主动向控告申诉部门移送相关线索,告知被害人可以向本院控告申诉部门申请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并帮助其进行申请。

另外,在不捕案件办结后3个月内,进行“三回访”调查,即一要回访犯罪嫌疑人,了解其思想动态和悔改表现;二要回访被害人,了解其对不捕结果及释法说理的理解度和满意度,因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案件,还要及时告知被害人该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三要回访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或所在村、居委会,了解其行踪及表现,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了解其是否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切实做到案件早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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