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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科体[2015]135号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关于举办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中小学、江口示范幼儿园、县教师进修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中小学新聘教师上岗前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完成120学时继续教育培训。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度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4年12月招聘的中小学教师、2015年招聘的音体美教师、研究生与特岗教师。 二、培训内容 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教学常规、班级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8月24日在县教师进修学校报到,25日至26日参加培训。 培训地点:25日上午、26日下午中小学教师统一在平昌中学膳食中心四楼会议室培训;25日下午、26日上午中学教师到实验小学会议室参加培训,小学教师到平昌中学膳食中心四楼会议室参加培训。 四、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和校本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学时考核。其中集中培训占30学时,校本实践作业占90学时。经考核合格,由培训机构出具相应学时证明。 2、教师进修学校要选聘优质师资参与培训,要加强培训考核,严格培训纪律,提高培训质量。 3、参培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和随意缺课。对违反培训要求和纪律的,教科体局将严肃处理。 五、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由教师进修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培训费用。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自理,培训费、差旅费回单位报销。 六、新教师交接 1、各学校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新教师接收工作,务必在8月26日下午3时前到平昌中学大礼堂接收新教师。 2、培训结束后,所有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到所在学校参加为期三天的暑期集中校本培训,望提前做好行程、生活安排。 未交《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的(一式三份,特岗教师暂不交此表),务必于培训报到时交报到处。 特此通知
附:《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5年8月20日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举办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平教科体[2015]141号 各中小学、江口示范幼儿园、县教师进修校:
根据县委、政府要求,现将新聘教师岗前培训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到时间、地点不变,培训地点不变,培训时间由原来的两天延长为5天,即8月25日至29日。
二、本次新聘教师岗前培训食宿统一安排,培训学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回单位报销。
三、各学校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新教师接收工作,务必在8月29日下午3时前到平昌中学膳食中心四楼会议室接收新教师。
望参加培训教师提前做好行程、生活安排。
特此通知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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