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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平昌县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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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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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四川省平昌县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截至目前,该县已为近50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各类补贴资金达32万余元。

  落实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政策。对该县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地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不超过12个月的生活补贴。

  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政策。对该县内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创办企业的,经高校或人社部门确认,发放1万元的创业补贴。

  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在该县内正在创业或有创业意愿的,并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费用。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在该县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贴息不超过两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落实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政策。对在该县成功创业并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按吸纳本地人员就业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落实创业场地租赁补贴政策。对在该县内租赁场地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下一个经营年度按上一个经营年度租金的40%发放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

  落实农业龙头企业补贴政策。对在该县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其企业被认定为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的,在经营一年后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发放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形成产业园的企业,提高到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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