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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我对院长有话说’活动开展中不及时办理并回复群众反映问题的李某某等4名法官,扣发工作津贴500元,诫勉谈话并予以黑色通报……”4月17日,在全市法院“我对院长有话说”活动第二次推进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长霖宣读了专项审务督查通报,宣布对在接到群众来信来电反映问题不及时处理回复的4名责任人的处罚决定。 笔者在市中院提供的一份处罚文件上看到,这次被处罚并予以黑色通报的原因主要是相关责任人在“我对院长有话说”活动中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时,超过规定回复时限,并在处理回复中态度生硬、应付敷衍,没有认真与群众联系沟通并依法给予解决。 “真不敢相信4名法官被处罚!我前一段时间还一直怀疑‘我对院长有话说’活动是作秀,现在看来法院确实是在动真格。”应邀参加本次推进会的巴中晚报记者严波对市中院工作人员讲到。 据悉,为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中的监督作用,自3月31日开始,全市两级法院主动联合当地报纸、电视、网络等10多家媒体推出了为期6个月的“我对院长有话说”互动活动,公开通过媒体向社会征集人民群众在法院遭遇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由两级法院院长限时交办处理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公开回复。截至目前,共有200余人次来信来电或网络留言给予肯定,反映问题40多条,大部分在限定时间内给予了解决并公开回复,电话回访满意率超过了80%,社会反响强烈。本报也及时发表评论,将此次活动评价为“是人民法院司法活动和新闻媒体传播活动的有机结合,是该市软环境建设的重大举措。” “成绩远远不够,先不说是否真正解决了群众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回复率仅69%,就远远没达到市中院党组的要求。”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刚在总结情况时更多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从反映问题的数量上来看才40多条,这并不代表我们问题少,而恰恰说明群众还不知道或不相信这次活动。” “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按照落实专人与群众联系沟通并及时告知处理情况和结果,市中院将对每一个当事人进行逐一回访,凡是发现不按时回复、敷衍推诿以及违规违纪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在推进会上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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