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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国土部住建部“出招”楼市 四大亮点都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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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8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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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7日对外公布。《通知》要求各地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并对各地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015年相关工作提出了4条具体要求:
一是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应规模;
二是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
三是多措并举,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四是部门联动,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
  “分、改、变、管”,本次《通知》四大亮点引人关注。
“分”:有供有限 分类控制开发规模
  去年以来,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交易量下降,开发投资增速回落,区域性差异加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对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应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城市,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改”:让市场作主 套型可以调整
  立足市场实际需求,科学把握住房供应套型结构。通知一大亮点就是提出优化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对于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与此同时,在强调多渠道筹措房源时,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将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转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允许其适当调整规划建设条件,优化户型结构。
“变”:土地用途可转换 引导转型利用
  根据市场状况,各地要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这是通知又一个“看点”。
  通知要求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强调住房供过于求的,要适当控制2015年住房开发建设规模、进度;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应明显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房”的去化压力,“地”的去化压力,既有市场的,也有政策的,归根到底是政策与市场“脱节”。两部门明确提出促进房地产用地结构调整,就是要以用途之“变”突围。
“管”:联动监管 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去行政化”过程中,分化格局严重、去库存化压力大。东、中、西部,大、中、小城市,如何分类调控、因地制宜;不调、微调、大调,分寸如何拿捏,考验着地方政府。
  两部门明确:加强联动监管。对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违反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处罚信息,限制或禁止其参与新出让房地产用地的竞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在土地市场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告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注销其资质证书。
专家:或缓解楼市供需矛盾
  专家分析,这一文件的出台实际是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一个落实,是原则性、指导性的意见,主要是对土地和住宅供应市场的调整,利于缓解楼市供需矛盾,客观上会影响市场的预期及成交情况,对房地产市场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但相关政策的落地还要看各地出台的政策及落实情况,短时期内,各地库存高企的现状恐怕难以改变。
  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志分析称,面对很多城市高库存的压力,同时,一些城市存在大量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要求,政府通过把一些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和公租房,和去库存、调结构相结合,可以减少社会总的财富的浪费,这是比较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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