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成长”四川省平昌中学第三届校园歌手大赛
实 施 方 案
一:大赛目的:
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大赛宗旨:
秉承高质量、高水准的理念,使节目精品化、操纵规范化。力争做到全校参与,办属于同学们自己的文艺活动。
三:参赛对象及条件:
四川省平昌中学全校各班“热爱歌唱,具备良好的音准、节奏感且舞台表现力强,形象端庄、阳光”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各班由班长和文娱委员具体负责 “宣传、报名、组织参赛”等环节的工作。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弃权且每个班至少有五名同学报名参赛。全校音乐专业特长生更应踊跃报名参赛。非四川省平昌中学在校就读学生(包括休学,转学)不能报名参加本次大赛。
四:大赛流程及内容:
1:报名(2015年3月13日截止)。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各班文娱委员处领取(复印)填写《 “阳光下成长”四川省平昌中学第三届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各班文娱委员统一将本班同学报名表及参赛证制作费(每人五元)在规定时间内整理收取完毕,等待平中音协各年级分管干部到班收取。初三、高三年级可在平昌
游鸽网(
www.0827ug.com)大赛专贴上下载报名表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办公楼二楼政教处办公室上交报名表并缴纳参赛证制作费(每人五元),参赛证也由平中音协统一下发到各班.
2:初赛(暂定2015年3月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参赛选手均在食堂四楼会议室进行初赛。选手的参赛顺序以参赛证上的编号顺序为准。选手需做简短的自我介绍、无伴奏演唱自选歌曲。选手成绩评定采用打分制(评委可中途打断叫停,此行为不影响选手成绩),所有选手成绩进行排名,分数排名前60名者进入复赛。
3:复赛(暂定2015年4月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入复赛的选手在食堂四楼会议室进行复赛。选手的演唱顺序以参赛证上的编号顺序为准。选手需做简短的自我介绍、合伴奏带演唱自选歌曲。伴奏带采用CD格式光盘,现场不受理U盘拷贝。选手成绩评定采用打分制(评委可中途打断叫停,此行为不影响选手成绩),所有选手成绩进行排名,分数排名前20名者进入决赛。
4:决赛(暂定2015年4月18日晚上7:30)。进入决赛的选手在食堂四楼会议室进行决赛。选手的演唱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平中音协保留调整权,可对个别选手的演唱顺序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选手必须使用伴奏演唱自选歌曲,伴奏、化妆、服装自备。选手成绩评定采用打分制,所有选手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分数排名产生一、二、三等奖。其余决赛选手将根据在平昌游鸽网(
www.0827ug.com)的网络投票排名产生最佳人气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的网络投票排名作废。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方法:
决赛时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最佳人气奖一名、优秀歌手奖十三名。获奖者将奖励赞助商提供(一等奖价值1000元、二等奖价值800元、三等奖和最佳人气奖价值600元、优秀歌手奖价值400元)的丰厚奖品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学分奖励。
六: 评分规则:
1:每名参赛选手的每轮比赛最终成绩的总分为1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音准:选手应有较好的音准,旋律流畅,吐字清楚,能较准确表现歌曲内涵且情绪较好。(此项计4分)
3、音色:选手须注意发声效果,对不同风格的歌曲,音色应用恰当,歌曲演唱完整,并有较强的感染力。(此项计3分)
4、节奏及舞台表现:演唱者对歌曲的节奏应较好的把握,与伴奏的配合亦应准确。同时应有良好的台风和基本的舞台礼仪以及伴有恰当的肢体语言。(此项计3分)
七:参赛选手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在各班文娱委员处领取(复印)填写《 “阳光下成长”四川省平昌中学第三届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领取报名表后请迅速填写,填写时请用黑色水性笔书写规范字体。并在表上规定位置用双面胶贴上两张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照片。编号由工作人员填写。填好后上交至各班文娱委员处,并同时缴纳参赛证制作费五元,参赛证制作好后平中音协将统一下发给各参赛选手。(注意:各班文娱委员处只下发五张报名表,参加比赛的同学可在文娱委员处借去复印或在平昌游鸽网(
www.0827ug.com)大赛专贴上下载打印然后填写,照片不要粘得太牢,固定即可)。
2:可演唱民族或通俗唱法。曲目不限。语言须为汉语,可包含少量英语。歌词内容健康,且符合中学生演唱,演唱曲目不可采用自创曲目,不可串烧,不可现场伴奏。决赛每首歌曲演唱时间不能超过6分钟(以伴奏时间为准),超过将酌情扣分。预赛、复赛、决赛演唱曲目不可相同,每首歌曲中途不可改变唱法。预赛可使用吉他弹唱。
3:《 “阳光下成长”四川省平昌中学第三届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是选手唯一的报名档案,选手须如实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如填写不规范将视为自动放弃比赛。参赛证是选手初赛、复赛的唯一参赛凭证,请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请及时向平中音协申请补办。
4:参赛选手须无条件遵守平中音协制定的比赛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否则平中音协将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平中音协保留选手形象使用权。
5:选手的成绩评定将根据平中音协制定的具体评分规则来评定。
6:选手参加比赛、彩排时自行向班主任请假,请假时间内出现任何事故均由其选手本人负完全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