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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及驾乘人员:
您们好! 感谢长期以来对巴中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近年来,摩托车、电动车因购置成本低、使用便捷成为广大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因其行车稳定性差、安全防护装置简单,加之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规,不文明驾车乘车,导致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易发、频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次次血的教训、一行行悔恨的眼泪不断给我们敲响安全警钟,为了您们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 1.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要正确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交通意外伤害;购买安全头盔,请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切勿以其他头盔“充数”。 2.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须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所驾驶的车辆须按规定登记注册、按时年检、悬挂机动车号牌并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3.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须年满16周岁;购买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符合国家标准,并按规定到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注册,购买相关保险,同时要注意的是,驾驶电动摩托车还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 4.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俗称电动四轮车或“老年代步车”)技术参数不达标,无“3C”认证,不能办理注册登记,不能上路行驶,请勿购买。 5.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闯红灯、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驾车接打手机、逆向行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加装雨棚遮阳罩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参与飙车、追逐竞驶;不驾驶拼装、改装或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上路行驶。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养成文明交通习惯,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希望得到您们的支持与配合。祝您们出入平安、阖家幸福!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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