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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国不少大城市都发生了出租车司机罢运的事件。记者采访其原因,不外乎就是他们不满意给公司的“份子钱”太多,无利可图。此事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出租车司机不满只是一方面,而乘客却不满意车费贵,出行成本高。那么谁是这块蛋糕的最大受益者呢?无疑就是这些公司的老板。要化解这一矛盾的关键,就是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出租车公司对城市客运的垄断,《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给予了这些改革的政策依据:“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反对垄断,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怎样打破垄断?除了增加出租车公司,也可让私家车参与城市客运。私家车主用物权属于自己的小车参与城市客运,给市民出行带来便捷,获取劳动报酬,这并不违反国家基本大法。自然有人会提:曾经有私家车主利用交通工具犯罪的案例。请问:有没有出租车司机犯罪的记录?!犯罪并非专属那类车,而是开车的人是否遵纪守法。依我的愚见:让私家车参与城市营运,公平合理竞争;为了便于管理,可让有车而无其他职业的私家车主到车管部门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并向税务部门纳税(现虽有私家车暗地营运,但国家并没有得到税收)。 不管既得利益者怎么不高兴,深层次的改革必将进行,出租车公司垄断城市客运市场的局面必将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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