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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以来,长江水域的生物生态恢复成效显著,但仍然有一些不法分子在禁渔期顶风作案,甚至用电捕鱼等“绝户”方式进行非法捕捞,触碰长江“十年禁渔”的高压红线。
2022年2月27日晚八点左右,南江县水产渔政局渔政协助巡护员在沙河镇向家坡1组(詹家店河段下游100米处)天然水域巡查时发现,三名男子正在非法捕捞,现场捕获电鱼棒1支,马口鱼17尾、鲫鱼9尾、黄颡鱼3尾、宽口光唇鱼3尾、杂鱼12尾,总重量1.325千克。涉案人员詹某、向某、周某三人到案后,对自己非法捕捞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们交代,因长辈想喝鱼汤,而采取如此“孝敬”方式触碰“禁捕红线”,为自己的侥幸心理感到后悔。目前,县水产渔政局联合警方已完成三人的现场指认,并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县水产渔政局下一步将常态化联合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天然水域“电、毒、网、炸”和违规垂钓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我县十年禁渔起好步、管得住、稳得住。
延伸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