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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条口号,更是我们行车安全的保障,交警蜀黍对酒驾也是严查不放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近日,巴中公安交警就曝光了一批酒驾典型案例。
案例一:心存侥幸!再次饮酒被查。
违法行为人张某兵,男。经查:张某兵2015年4月饮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7月8日,张某兵再次饮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张某兵其行为构成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兵处以行政拘留7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500元。
案例二:酒驾强行冲卡逃跑,妨碍执行公务,还破坏公私财物!
违法行为人朱某刚,男。经查:2022年1月8日20时许,朱某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遇巴中公安交警直属三大队民警设卡酒驾检查,朱某刚以驾车冲关的方式逃避民警检查,在逃跑过程中撞坏巴州区某小区门禁道闸,后被执勤民警现场抓获,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其行为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故意损毁公私财物、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刚涉嫌饮酒驾驶、故意损毁公私财物、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16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三:酒后驾驶,还肇事逃逸!
2022年2月12日13时许,南江公安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停放在大河镇街道的车辆被撞,肇事车辆已经逃跑,不知去向。办案民警连续24小时奋战,侦破该案,抓获违法嫌疑人许某某,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标准,许某某并对其所犯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许某某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许某某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行政拘留5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3000元。
巴中公安交警对于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坚决于常态整治,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守交规,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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