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巴中论坛   巴中某企业安排未经岗前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工作,被罚款17.5万元!
返回列表
查看: 54202|回复: 0

[民声] 巴中某企业安排未经岗前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工作,被罚款17.5万元!

[复制链接]

689

主题

1587

帖子

4758

积分

三级士官

鸽币
690 枚
银元
2481 点
最后登录
2024-9-24
发表于 2021-12-15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核心提示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但我市一公司安排未作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具有职业病危害的铺设油路作业,在诊断结论为疑似尘肺职业病的情况下,该公司既未按照规定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也没有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近日,市卫生健康委给予该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75000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这是我市今年以来开出的首张职业健康罚单,也是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划转到市卫生健康委以来我市开出的第一个“大额罚单”。
  事件   上级交办核查疑似职业病患者情况
  2021年8月24日,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接到《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核查2020年度未进入职业病诊断程序疑似职业病患者信息的通知》,要求核查巴州区疑似职业病患者苏某容的基础信息及未进入职业病诊断程序的原因。
  随后,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立即出动执法人员前往涉事单位——巴中市国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工程公司”)调查,收集相关事实证据,并询问有关当事人。经初步调查,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国兴工程公司安排未作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苏某容一直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的铺设油路作业。2020年11月24日,该公司组织苏某容到南江县人民医院作在岗职业健康检查,结论为疑似尘肺职业病,并建议到具有诊断资质的机构做职业病诊断,该公司既未按照规定安排苏某容进行职业病诊断,也没有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苏某容。
  处罚   开出175000元职业健康大额罚单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国兴工程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苏某容从事接触具有职业病危害的铺设油路作业的行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之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对国兴工程公司作出罚款175000元的行政处罚。公司未将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苏某容等劳动者的行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国兴工程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该公司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另外,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苏某容进行诊断的行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对国兴工程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该公司在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综上三项,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对国兴工程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7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影响   职业病危害是人类健康的一大“杀手”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职业病的危害性是不但损害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过早的丧失劳动能力,而且诊治、康复的费用相当昂贵,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是人类健康的一大“杀手”。目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人群覆盖面超过了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
  据其介绍,各种新职业危害因素大量增加;部分用工单位无视国家的有关规定,只顾追求自身利益,不配置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不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侵犯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对职业危害缺乏认识,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对企业中存在的职业危害熟视无睹,放松对企业的监督和对劳动者健康的保护;部分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等,是造成职业病危害人群急剧上升的主要原因。
  “我们此前也对违反职业健康的一些单位进行过处罚,但都在10万元以下。”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对国兴工程公司的处罚,是我市开出的首张职业健康大额罚单。它将警示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和资金投入工作,并把其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否则将受到法律法规的严厉惩处。
  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不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检测、不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等突出问题,将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广大职业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愚者自愚 2021-12-17 21:09 点赞 +1

官方通知:微信公众号搜索关注“游鸽网头条” 发送“拼车”立即找顺风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收藏:4745 | 帖子:2万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举报电话:0827-6287373
巴中市游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 川网文[2019]1267-079
特约法律顾问:四川百坚律师事务所 刘东律师 158-8272-1330
ICP备案号:蜀ICP备14002601号
川公网安备51190002040064
川网文(2019)1267-079号
Copyright © 2012-2021 0827u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