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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销售过期食品,药品,发布虚假广告,平昌多个商家被处罚!最高罚款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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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9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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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一批行政处罚名单,因销售过期食品、发布虚假广告、侵犯注册商标、销售过期医疗器材等违法行为,平昌29家个体工商户及企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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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包括了行政相对人名称、类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等详细信息,最高罚款30000元,最低罚款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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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笔者也在此提醒广大朋友,消费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一旦发现商家有违法行为立即举报。同时也要提醒各位商家,市场安全靠的不仅仅是相关部门的监督,更多的还是各商家自身的自觉,希望各位商家都能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放心,让经营者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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