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网友反映“南江县川YT8212出租车拒收现金”的回复
“小卫”网友: 您好!您在南江游鸽网发帖:“南江县川YT8212出租车拒收现金”于9月23日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落实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9月17日13时30分,川YT8212出租车当班驾驶员驾车行驶在宏帆广场时,您搭乘该车去往天悦湾,车辆行驶途中,您拿出100元现金支付车费,驾驶员说:“我没有零钱,你用微信吧。”您说:“微信的钱有其他用,”驾驶员说:“那你到小卖部去换一下吧,”您说:“你自己去换,”“驾驶员说:“没地方停车,我咋下车去换嘛。”到了目的地准备下车时,驾驶员拿出手机对您拍了照。”这时您在包里掏出2元现金并微信扫了1元,共支付了3元车费。随后当着您的面把照片全部删除。 经查川YT8212出租车当班驾驶员拒收现金属实,我局已责令南兴出租汽车公司将此事件在从业人员培训会上进行通报,并举一反三,严格规范驾驶员的经营行为,南兴出租公司已对川YT8212出租车当班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停班学习,并罚款300元。通过学习教育,驾驶员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做到守法经营、文明服务。 在此,感谢您对南江县城市客运的关心和关注,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城市客运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