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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个事情笔者自己都感觉都点扯,通江一货车司机免费搭载一女乘客,路上出了车祸致使女乘客受伤,女乘客要求赔偿4.5万元,司机将赔偿款向女乘客的丈夫支付后。女乘客却称不认账?还将货车司机告上了法院,并索赔11万。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家住通江县民胜镇的贾先生是一名货车司机,2021年2月4日,贾先生为何先生拉家具去乡镇,何先生与其妹妹一同坐车前往,到达目的地后。何先生的妹妹何女士又要乘坐贾先生的货车回县城。处于一片好心,贾先生答应免费搭载何女士至县城。然而,在行驶途中却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何女士受伤住院,后经通江县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事故中队判定贾先生全责。
事后,何女士的丈夫田先生与法律工作者杨先生一道,找到货车司机贾先生协商赔偿事宜。经协商约定除去前期垫付13000元医疗费,贾先生再一次赔偿45000元,双方在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赔偿协议书。随后,贾先生支付了45000元的赔偿款,由何女士的丈夫田先生收款并打了收条。
贾先生本以为此事就此圆满解决了,然而,何女士却以签订协议是本人不在现场为由,不承认协议内容,并称自己没有收到一分钱的赔偿款。遂将贾先生起诉至通江县人民法院,索赔11万余元。
据了解到何女士与田先生虽然是组合家庭,但双方领有结婚证,这点何女士也是承认了的,既然是合法夫妻,那么丈夫替妻子签订的赔偿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益呢?
贾先生认为,田先生以前是某乡的乡长,现在也还是一名公职人员,加上还有法律工作者出面,在律师事务所这样特定的环境,谁能料到,有头有脸的原乡长和法律工作者会在何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签协议,并冒领赔偿款?
而且杨先生是一名律师,是个具有法律素养的人,怎么可能在没有被当事人委托的情况下出面协调?难道他不知道在没有被委托的情况下去与人达成协议,跟欺骗有何区别?协议上不仅有何女士、田先生的签字,还有杨先生的签字。
还有就算赔偿协议有什么问题,也是杨先生和田先生所为,何女士为何只找自己,难道是觉得自己好欺负吗?既然何女士却说没有收到钱,那钱去了哪里?难道是田先生私吞了?种种疑点让人难以明白。
此事也引起了网友们的一片热议,有网友说:签协议、毁约、起诉等一系列操作,或许正是田先生、杨先生跟何女士三人共谋的计策,目的是骗取更多赔偿款,如果真是预谋骗钱,那就太没良心了。也有网友说:贾先生好心好意免费搭乘何女士,出了车祸,不应该遭受“协议欺骗”这样的不公,更不应该被多要赔偿。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各位读者朋友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百姓通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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