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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四川高速公路二支队十一大队按照工作安排,依托巴中梁永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专项夜查。当晚23时许和凌晨0时许,执勤民警共查获2起酒驾违法行为。
令人吃惊的是,其中一名驾驶员苟某,竟然酒后驾车带着怀孕七月的妻子上高速,在收费站外被民警挡获,经现场酒精吹气测试,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56毫克。民警人性化执法,对苟某严肃处理后护送苟某的妻子安全回家。
苟某的妻子介绍,当天苟某回老家与老人一起吃饭喝了酒,晚上驾车回巴中。看到浑身酒气的老公,她就打消了回去的念头,可老公一个劲地说酒劲已经过去了,坚持要开车回家。不料,当行至巴中梁永收费站准备进入高速时,被站口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苟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开具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苟某将面临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同时,考虑到苟某的妻子已怀孕七个月,不宜在现场长时间停留,执勤民警立即电话报告大队值班领导,正在路面巡逻的凌阳副大队长带领综合警务组民辅警赶赴现场,迅速驾驶警车将苟某的妻子安全送达城区。
苟某妻子十分感动:“我老公酒后心存侥幸,我提醒他不听,你们处罚得太及时了,否则上了高速后果不敢想象。谢谢你们安全送我回家,让我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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