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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文明
祭祀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全市2021年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祀工作,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和省七部门《2021年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扫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特发布本通告:
一、增强安全祭祀意识。广大群众要配合落实通风、消毒、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根据人流、车流信息,尽量乘坐公共交通,提前预约、错峰祭扫,避免出现安全隐患;务必谨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用火”森林防火常识,主动上缴火源火种,严禁携带火源进山,禁止在林区焚香烧纸及燃烧相关祭品、燃放烟花爆竹。
二、倡导低碳环保祭扫。大力倡导以鲜花祭扫、挂青哀思、植树缅怀、踏青遥祭和家庭追思会等形式缅怀先人、先烈、先贤,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方式转移到精神传承的纪念方式。全市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简化祭祀活动,引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协调联动祭扫工作机制作用,开展野外集中埋葬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群众自发祭祀管理,重点时段安排专人看守,为清明节提供安全和服务保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祭祀用品的行为,重点路口要设卡检查登记,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严厉打击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和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按照“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要求,依法从重从快处罚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特此通告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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