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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启用6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交通违法取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红星路至一完小路段逆行抓拍系统,对红星路逆向行驶(三碗茶往一完小方向行驶,公交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除外)、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不按标志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二、启用诺江中路城管局路口逆行抓拍系统。对诺江中路逆向行驶(城管局路口往红军广场方向行驶,公交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除外)、不按标志标线行驶、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三、启用壁州大道谢家河坝公路卡口设备。对该路段超速(小车限速65公里/小时、大车限速40公里小时)、不按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行驶、驾车接打手持电话、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不经非机动车道通行等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四、启用G347线2106+855米高石梯超限站、G3472130+300米民胜超限站、S201线78公里+500米七水超限站公路卡口设备。对上述路段超速(限速20公里/小时)、货车不按规定进站检测、不按标志标线行驶、驾车接打手持电话、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通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