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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3版“新闻”栏目以《“三不准”的公款旅游》为题,报道了通江县委第三巡察组通过一张报销单发现一起违规公款旅游典型问题,随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通江县纪委监委。最终,涉案人员受到相应党纪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到仪陇、广安等地接受红色教育,为何只有一张8000元的报销单就列报支出了,相关报销材料均缺失,会不会有什么猫腻?”近日,通江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延伸巡察民胜镇鹦鸽嘴社区时,一张报销单引起了巡察组长的注意。 随后,巡察组长安排人员兵分两路深入了解核实,一组详细查阅相关财务凭证资料;另一组对涉及人员进行谈话,深入了解情况。 “你们到仪陇等地接受红色教育具体有哪些人,去了哪些地方,线路是怎么走的?”巡察人员找来时任社区支部书记王某楚询问。 “我和居委会主任任某平等5名同志开了一辆车,先到了仪陇,后到广安,共去了2天。”一开始,王某楚回答得还算镇定。 “你们住的旅店叫什么名字?” “都在哪些餐馆吃过饭?” “发票等详细资料呢?” ……
面对巡察人员的追问,王某楚脸“刷”地一下红了,吞吞吐吐半天,终于坐不住,向巡察人员坦白了情况。 原来,时任社区支部书记的王某楚与班子成员研究,为提高基层干部的党性修养,经报镇领导批准后,打算周末组织5名干部到广安、仪陇等地接受红色教育。 谁知,刚上高速,几名干部就七嘴八舌讨论,“到广安、仪陇去过好几次了,没有新鲜感”“西安的网红景点多,王书记,您带我们去开开眼界呗”“走嘛,王书记,我们改道去西安、华山。” “我是社区的老干部,跟大家关系都处得比较融洽,耳根子又软,不想得罪人。几人一怂恿,我就坚持不住原则,同意了改变路线。”王某楚懊悔道。 王某楚一行人为了怕中途改道被人发现,甚至还约定了“三不准”,不准告诉领导,不准发朋友圈炫耀,不准告诉家里人具体路线。就这样,一行6人当天就一路向北,开车到了西安。 “你们改变原来的学习路线去旅游,费用是如何处理的?” “我知道西安旅游不符合报账规定,但又心存侥幸,认为组织又没有在我们身上安‘监控’,不会发现我们偏离了路线。”王某楚解释,其将领导批准的广安、仪陇等地红色教育作为领款事由填报相关报销单,处置旅游开支。“我们实际并未到广安、仪陇等地接受红色教育,没有相关票据作为附件支撑,按理说无法报账。但当时我快退休了,认为这一点小错误组织不会发现,所以事后又伪造了‘情况说明’和‘会议记录’作为报账附件,最终将这8000元报了出来。” 案件终于水落石出,按照规定,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通江县纪委监委。经查,王某楚一行6人借接受红色教育之机,公款旅游的事情属实。最终,涉案人员受到相应党纪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