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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涉疫苗犯罪专项行动,主动排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疫苗,接种疫苗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疫苗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江苏、北京、山东等地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新冠疫苗案件,打掉了造假窝点,斩断了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名,现场查扣假新冠疫苗3000余支。
疫苗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是国家战略性、公益性产品。
2019年6月29日通过的《疫苗管理法》明确规定:“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规定了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以上50倍以下的罚款;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劣药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0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五十万元的,都按五十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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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广大群众 通过正规渠道接种疫苗以免上当受骗 一旦发现非法买卖、制假售假等问题 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拨打110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