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关于规范聚集性餐饮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管理局,平昌经开区,县级相关部门: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规范群体性餐饮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结合《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5号)》要求。现就规范我县聚集性餐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五有”措施(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 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措施),科学制定防控 方案,落实员工每日体温晨检、佩戴口罩、持健康证上岗等管理制度,严格做好环境卫生、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场所消毒、通风 换气、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强化备案登记
不准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举办超过50人的聚集性餐饮活动,餐饮承办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向辖区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管理局)报备并签订承诺书。
三、严控宴席规模
承办餐饮单位要严控群体性聚餐数量和规模,按75%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控制流量,桌与桌之间间距1米以上。零餐参照执行。
四、严格扫码管理
各餐饮单位要在经营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四川天府健康通”和场所码标志,落实专人引导扫码,实行“一人一码,凭码通行”。“绿码”人员按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入店就餐;“黄码”“红码” 以及体温异常人员按防控方案处置,第一时间向所在辖区报告。对于不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做好人员信息登记。
五、推行公筷公勺
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有条件的餐饮单位要积极推广分餐制,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六、严肃追责问责
餐饮服务单位如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对于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流调困难, 致使疫情扩散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