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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通 告
(2021 年第 1 号)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处于高发态势,国内多地出现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2021 年春节即至,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流量增大,疫情传播风险严峻。为确保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觉减少人员流动。倡导在巴务工人员和市民就地过节,做到“非必须不外出”。必须离(返)巴的群众,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疫措施,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提前 3 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告,抵巴后立即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报备,单位、企业、家庭有上述人员到访,也务必主动报备和登记,并做好个人全程防护。乘坐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全程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
二、严控人员聚集活动。坚持“非必须不聚集”,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网络拜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行业协会(学会)、居民个人,非必需不组织或减少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报经区应急指挥部同意,50 人以上的由组织(或承办)单位制定防控方案并承担防疫主体责任。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不参与坝坝舞和坝坝茶,提倡家庭聚餐控制在 10 人以内、红事新办、白事简办,不办生日、乔迁、定亲、满月等酒席的新风尚;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地切实加强茶馆、麻将室、游戏室、村民文化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的严格管控。
三、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各医疗卫生单位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站、个体诊所、门诊部、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患者,如有上述症状患者到村卫生室(站)、社区卫生站、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就诊,就诊机构应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 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四、规范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省外口岸入境人员在首站执行完 14 天集中隔离后(省内入境人员实行闭环接转),入(返)巴时立即向社区报备并严格落实后续“7+7”和至少 1 次核酸检测的管理要求(7 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再 7 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居家观察满 7 天 1 次核酸检测)。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巴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备,严格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至少 2 次核酸检测;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入(返)川,需持有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特殊情况时需持有 3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立即在首站地实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对其他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入(返)巴人员,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可自由通行,严禁擅自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鼓励从事冷链食品、集中医学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离(返)巴州时进行核酸检测。
五、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健身房、理发室、餐馆、酒店、宾馆、网吧、KTV、游艺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须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一米线”、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各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游艺厅(室)、歌舞厅、网吧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
六、慎用慎购进口冷链食品。选购正规渠道进口冷链食品,密切关注进口冷链食品检疫信息,主动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消毒证明和“川冷链”追溯信息。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避免用手直接触碰;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储存此类物品前,做好独立封闭包装。
七、做细做实校园防控工作。学校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错峰错时放假离校及开学返校工作,确保开学返巴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八、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社区、村(居)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做好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废弃口罩手套处置、环境卫生消毒,减少疫病传播风险,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九、广泛营造防控氛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通过“村村讲”“村村响”、宣传车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要及时关注官方发布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和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广大群众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此通告
巴中市巴州区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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