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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农业农村局通报了2020年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多人受到处罚。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四川省2020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对2020年度办理的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梳理,决定对恩阳区何某某经营假农药案、 通江县伏某某销售通过审定但不在适宜种植区域内杂交水稻种子案、 平昌县苏某某销售未取得登记证肥料产品案和巴州区罗某某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玉米种子案、 南江县胡某某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未检疫猪肉产品案、通江县王某某屠宰依法应当检疫未检疫生猪案,6个案件作为我市2020年度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恩阳区何某某经营假农药案。2020年5月13日,市农业农村局、恩阳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恩阳街道某农资门市部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检,抽取天津绿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敌草快农药送检,2020年6月1日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该批次敌草快水剂含有百草枯阳离子的质量分数为4.3%。该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65元,处罚款5000元,罚没款合计5165.00元。
2.通江县伏某某销售通过审定但不在适宜种植区域内杂交水稻种子案。2020年3月19日,市农业农村局、通江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通江县伏某某经营的农资门市部检查发现广西兆和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广8优香丝苗”杂交水稻,审定编号为桂审稻2018080,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广西可在桂南稻作区作早稻,桂南稻作区和桂中稻作区适宜种植感光型品种的地区作晚稻种植,通过中国种业信息网查询该品种于2018年通过广西省审定,当事人及上级经销单位不能提供四川省审定或同意引种备案的相关资料。该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处罚款4000元,罚没款合计4100.00元。
3.平昌县苏某某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2020年4月1日,平昌县执法人员对肥料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苏某某销售的“玉米水稻配方肥”无肥料登记证。该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款1000.00元。
4. 巴州区罗某某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玉米种子案。2020年4月9日,巴州区执法人员对种子市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四川六禾汇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奥利68”玉米种虽通过四川引种,但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处罚款2000.00元。
5. 南江县胡某某销售运输应当检疫未检疫猪肉产品案。当事人2020年4月13日晚23时,从陕西咸阳市兴平市某肉联厂采购猪肉900公斤运输到南江销售,当事人只能提供到陕西汉中喜神坝的有效检疫证明,不能提供到南江县的合法有效检疫证明。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有关规定,处罚款6912.00元。
6. 通江县王某某屠宰应当检疫未检疫生猪案。2020年9月7日,通江县执法人员在某定点屠宰场检查时发现,待宰圈存栏生猪13头,其中两头生猪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2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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