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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之后,曾轰动巴中的高中男生表白被拒杀害女同学一案终于尘埃落定了。笔者获悉,在11月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审理期间犯罪嫌疑人袁某确有实际的悔罪表现,据此可酌情对袁某从轻处罚,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四川省高院终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在2019年10月的第一次审判时,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死刑!
如今两年已经过去,判决也已盖棺定论。但是这件在巴中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却不能就这样随着岁月被遗忘!
犯罪嫌疑人袁某因为高考成绩不理想于2018年在巴中中学复读,而在此期间他喜欢上了同班同学李某某并展开了强烈的追求,并在2018年11月11日向李某某告白。然而由于专心高三学业,李某某并没有答应袁某的追求。
有知情的同学讲述,李某某拒绝了袁某的追求时袁某站在原地一直没走,直到被他的朋友拉走为止。此后又多次纠缠李某某遭到了拒绝。
据当时的老师及多名同学反映,在表白失败后袁某曾用美工刀将自己的左手割伤,并于11月14日向班主任廖某请假回家。但据廖某证言,袁某申请请假8节课称要回家调整,但向袁某父亲电话询问却发现袁某并未回家,随后廖某在当地网吧寻找袁某未果。直至同月16日袁某才返校上课,表现正常。
然而到了11月18日悲剧最终还是无可避免发生了。18日晚上9点,袁某携带事先购买的断线钳、锯条和水果刀等作案工具进入校区,并将这些凶器隐藏在校区的绿化带内。而在事发前一个月的某天上午,袁某曾来到一家五金店称要购买可剪小拇指这么粗钢筋的钳子,随后从店内购买了一把断线钳和两个锯条。
11月19日凌晨2时起,袁某开始用断线钳和锯条破坏李某某寝室阳台上的护栏,三小时后破开并进入寝室,将熟睡中的李某某当场杀害!随后袁某用同一把刀自杀,经当地医院抢救生还。
袁某行凶过程被和李某某的室友发现,据室友证言,在19日当天5点多她突然听到李某某在“啊啊啊”的叫,察觉不对打开床头灯便看到袁某背对着她,“喊了好几声袁某他没理,双手在动,继续压在李某某身上”,随后寝室里的人都被惊醒跑出去找宿管阿姨。袁某行凶被寝室管理员熊某、米某发现后报警并拨打110,而李某某经医务人员检查已经不幸当场死亡了。
在对袁某一审死刑宣判之后袁某一方上诉提出,称袁某有精神疾病,而侦查、起诉、一审均未鉴定;袁某有坦白情节,积极赔偿,系初犯、偶犯;本案系感情纠纷引发,因袁某不能正确处理感情问题导致;袁某自愿认罪悔罪;袁某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袁某父母代为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川省高院认为袁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当严惩。对于袁某及其辩护人所提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法院经查,上述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判认定事实和定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同时经查,在法院审理期间袁某确有实际的悔罪表现,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据此可酌情对袁某从轻处罚,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最终四川省高院终审判决: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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