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的民间借贷现象。在民间借贷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的现象。甚至有些人故意不还款,即使在被申请执行后依然逃避执行。近日,平昌就有一男子逃避执行,还将法院执行干警的电话拉入“黑名单”。结果却悲剧了····
“是平昌法院执行局吗?对不起,我不该拉黑你们的电话,我现在就到法院来处理,请你们不要把我‘拉黑’嘛!我太不方便了。”近日,平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这样一个电话。电话一接通,电话那头的人就一个劲的道歉,显得很着急。
原来,平昌法院执行干警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魏某某采取了“拉黑”(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高” (即限制高消费)措施,让魏某某出行受限,不得不主动联系平昌法院,与申请人商量履行事宜。
申请人苟某某与被执行人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平昌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魏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劝导、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魏某某口上应承,表示会尽快筹集资金,履行还款义务,但之后将执行干警电话号码和执行局办公电话拉入通话黑名单,任凭执行干警如何拨打,魏某某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执行干警判断,魏某某是在故意躲避执行。鉴于魏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遂依法将魏某某“拉黑”“限高”。约半个月后,魏某某外出办事,在购买机票和动车车票时被告知其被人民法院依法“拉黑”“限高”,无法购买机票和动车车票。此时,魏某某才知道平昌法院对他“动真格”了,遂主动到平昌法院执行局,诚恳接受执行干警的批评教育,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表示一定会严格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以自己的守信行为换取平昌法院对他“拉黑”“限高”措施的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