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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单车的出现不仅有利于推进低碳城镇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而且还可以让市民享受更加便捷实惠的公共交通服务,满足人们的绿色出行需求。 (网络图)
去年共享电动单车落地 巴中城区,市民们的出行方便了不少,相比共享单车,电动单车也更受大家欢迎。
(网络图)
除了巴中城区投放了共享电动单车,近日,楼主从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平昌计划也将投放共享电动单车方便市民出行,目前正在招选企业。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平昌县城区共享电动单车投放企业报名的公告
为确保平昌县城区共享电动单车投放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平昌县城区共享电动单车投放方案》要求,现就平昌县城区共享电动单车投放企业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法人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3.提供 2018年或2019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4.提供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6.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或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8.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以上8项必须加盖鲜章。
二、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8日--2020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15室(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信义大道龙潭明珠);报名时领取相关资料。联系人:庞先生,联系电话:0827--6338958。 特此公告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