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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是反映城市文明的缩影 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 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是民警执勤动力所在
在非高峰期时段,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现象比较突出。 城区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公园、政府机关企事业、宾馆饭店非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法载人载物现象比较集中。 城区主次干道信号灯交叉路口、主次干道无信号灯交叉路口、大型商场、公园、医院、农贸市场、学校周边路口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情况突出。 城区主次干道交叉路口,大型公交车站台路段,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公园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不走非机动车道等现象突出。 早7点至晚10点15小时勤务,高峰时期重点保障畅通,平峰时期整治车辆乱停乱行,整治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等不戴头盔、不靠右、不进入辅道通行。对主街主干道依法严管,背街小巷和不影响交通通行的路段联合城管、社区进行规范。 公安交警、文明劝导员、志愿者形成合力,劝导行人按信号灯通行,公安交警对闯红灯、翻越道路硬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及通报到所在单位和社区。 巴中公安交警与交通、城管、规划、住建、市场监管、卫生、交投集团、社区等建立良好协作机制。对其他乱点,派驻公安交警进入社区会同城管、市场监管、卫生、社区等一道专项整治。
4、扩大宣传,营造“创文”氛围
走街串巷、进社区、进企业,加大“创文”宣传力度,通过窗口、路面LED显示屏宣传、散发宣传资料、新媒体曝光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文舆论氛围。
来源:巴中公安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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