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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其中,违法行为中“不礼让斑马线”首次被写入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成为关注点。那么,巴城车辆“礼让斑马线”的情况怎样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记3分。该规定自2013 年1 月1 日起生效。 记者走访发现,时至今日,仍有不少司机表示不知道“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属于违法行为。私家车主岳先生说,他认为车辆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是个人素质问题,没想到竟是违法行为。而市民张婷说,她曾停车让行,但身后的车辆不停地鸣笛催促,尤其是当自己前后都有车时,她只能紧跟着前面的车通过路口。 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之际,全市交警部门将集中开展“不礼让斑马线”宣传活动, 针对“ 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将采取错让行人作证的方式,对违法驾驶员进行处罚。 来源:巴中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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