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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通告 (第11号)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部分公共场馆逐步有序恢复开放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规划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场馆要逐步有序恢复开放。
二、各类场馆要科学制定开放预案,经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要及时发布信息,告知开放时间、服务项目、入馆须知等有关内容;要通过LED显示屏、防疫手册等加强防疫知识宣传。
三、各类场馆要加强消毒杀菌,保持场馆室内通风;要配备测温仪、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设置废弃口罩回收专用容器。
四、各类场馆要强化员工个人防护,采取错时上下班、实行分餐制或回家用餐等办法,减少聚集。要加强员工防疫知识培训,提高防疫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各类场馆要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要设置隔离观察区域,对出现可疑症状的人员进行暂时隔离,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接触者追踪管理和隔离观察。
六、各类场馆要科学控制入馆人员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实名登记、扫码(健康一码通)测体温。对体温异常者,严禁进入并及时上报当地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拒不配合的,要依法依规报告相关部门处置。
七、各类场馆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排练、演出等人员聚集活动,暂不接待30人以上团体性参观。要确保入馆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间距,公共图书馆六人阅览座席限2人使用,四人座席限1人使用。
巴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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