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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公告(第十二号)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复业工作,恢复全市交通运输秩序,按照“分区分类,科学精准”防控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交通检疫设置。2020年2月25日零时前,除保留经省政府批准的高速公路出口、国省干线省际边界交通检疫点(站)外,其余一律撤销。其中,农村公路交通检疫点(站)在2020年2月23日零时前全部撤销。高速公路出口严格执行“一检多认”,巴中牌照车辆市域内“免检疫”通行。
二、保障货运物流畅通。本地或外地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经体温检测无异常症状,不设限、不劝返,保障“零阻碍”通行。
三、有序恢复道路客运。省际、市际客运班线按照“起始两地对接”原则有序复运;县内班线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全面复运;客运包车严格落实“春风行动”要求,实行“点对点”运输。已经复运的县际班线客运实行滚动发班。交通场站、交通工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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