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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关于加强疫情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
(第四号)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定点治疗医院、集中医学观察点、定点宾馆酒店、医疗设备生产企业和新建隔离治疗病区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要落实好“一落实二规范三强化四确保五禁止”要求,即落实专人管理和消防安全制度;规范防火巡查检查,规范用火用气用电用油;强化医护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强化病员应急疏散方向指引等消防安全提示,强化微型消防站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到位,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禁止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禁止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禁止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禁止违规使用明火。
二、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将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明火取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纳入社区排查和宣传内容,切实加强村(居)民住宅火灾防控,确保村社、小区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畅通,留足“生命通道”。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安全巡查,提醒广大群众在防疫情的同时一并做好家庭防火工作。
三、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本单位、本辖区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员工开展一次岗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要加强酒精使用消防安全。在室内使用酒精须保持室内通风,使用前须关闭电源、火源,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可用布巾、纸巾蘸取擦拭消毒,用完后浇湿扔弃,勿在空气中直接喷洒使用。使用时不可靠近热源(电吹风、取暖器等)、避免明火,以免酒精挥发导致爆燃。居民家中不宜大量囤积酒精,领用、暂存、使用酒精,应避光存放且防止倾倒破损,严禁敞开放置,严禁儿童触碰玩耍,以免留下消防安全隐患。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疫情24小时值班电话:0827—6386582)。
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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