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0年2月2日24时,我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3例,目前尚在医院治疗,患者病情稳定。暂无疑似病例。
全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均为湖北返平人员。3例确诊病例均为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尚在医院治疗3人,重症病例0例,出院0例,死亡0例。
全县累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6人(其中密切接触者64人),解除医学观察1人,仍在接受医学观察75人。
患者李某:平昌县驷马镇人,2020年1月14日同其子李某某乘坐厦门北至汉口(D3278次13号车厢、座位号004B/004C)动车,因转车曾在汉口火车站停留约8小时,换乘汉口至重庆北动车(D615次13号车厢、007A/007B),1月15日14:00左右抵达重庆北站。随后转乘私家面包车(沪C9X7G7,含驾驶员共7人)从重庆北站前往巴中,抵达巴中兴文高速互通后,再次乘坐私家面包车(川YM5355,含驾驶员共5人)于1月15日21时左右回到家中。
途中乘坐火车和汽车期间未佩戴口罩。回家后与父母、妻子和儿女共同生活。1月21日在其亲戚家帮助筹办酒席,且与多人接触、同桌共餐。1月22日中午与堂兄一家共6人同桌聚餐。1月24日与父母和弟媳等同吃团年饭。1月26日自行到当地一药店购药。1月27日自感发热,经辖区卫生院检测体温正常、相关检查结果无异常,嘱其继续居家观察。1月30日到某卫生院就诊,体温及相关检查结果异常,遂转送定点救治医院入院隔离治疗。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李某密切接触者29人均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患者杨某某:平昌县西兴镇人,2020年1月21日乘其妹夫自驾车(同行4人)从武汉市洪山区返家,1月22日4:40左右回到家中。1月24日(未戴口罩)到辖区小卖部购物。1月25再次到该小卖部购物(其与店主均佩戴口罩)。其余时间均在家(佩戴口罩)居家观察,与其家人分桌就餐。1月28日再到辖区卫生院就诊并留院观察,2月1日因其症状无缓解且反复发热,转送至定点救治医院入院隔离治疗。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杨某某密切接触者6人均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患者谭某某:户籍地平昌县白衣镇,现住金宝新区。2020年1月21日与其妻自武汉市新洲区驾车返家,1月22日14时左右回到家中。1月25日9时与其妻(均戴口罩)乘车(具体车牌不详)到县中医院发热门诊检查,体温及检查未见异常。1月28日16时许自己(戴口罩)步行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体温正常,对症治疗后,嘱其继续居家观察。其余时间均在家居家观察。2月1日自感不适,120救护车接诊入住定点救治医院。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谭某某密切接触者4人均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大家减少外出活动,尽量在家休息,必要时外出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积极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居室勤开窗、常通风。不随地吐痰,不共用毛巾。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家庭备置体温计、医用外科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