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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根据病例临床表现,结合流行病学史和实验室检测结果,我县张某某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 张某某,女,42岁,户籍地址通江县松溪乡,2019年暂住天津市。1月18日,患者从天津到武汉与家人汇合,于1月20日从武汉出发自驾回通江老家过年,21日抵达通江。26日,出现轻微咳嗽症状,到定点医疗机构留院隔离观察,并做进一步检查诊疗。1月29日,根据病例临床表现,结合流行病学史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经专家会诊后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在接受隔离治疗。县疾控中心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对张某某回家过年期间密切接触者进行了摸排,并及时进行了集中医学隔离观察。 当前,通江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按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应急处置机制,有力有序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希望广大群众立即行动起来,共同防控疫情,做到少出门、不聚集,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讲卫生,打喷嚏、捂耳鼻,喷嚏后、慎揉眼,有症状、早就医,不传谣,不恐慌,做正能量的传播者和守护者。 通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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