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被开通正式使用,至今已经使用了25年之久。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每年的12月已经入冬,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
为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构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上午十点,南江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管局、县路政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领导以及南江县的各交通运输、快递行业以及南江新媒体等单位和各行业代表齐聚宏帆广场,共同出席了此次以“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共同为安全文明交通助力!
在会上, 驾驶员和交警执法代表分别结合“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进行发言,从各个视角为群众如何做到安全文明出行提出指导、建言献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刘源作出讲话并提出倡议:
认真学习、宣传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
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
文明驾驶,不酒驾、不超载、不超速、不飙车,骑车时注意车速,不要快速在行人中穿行;
步行时在人行道内或挨路右侧行走,不跨越交通隔离护栏,过马路时走斑马线,通过时要“右看、左看,向前行”确认安全;
集中驾驶车辆,行车中不拨打、接听手机;
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时刻关注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随后,南江县公安局政委马宇同志致辞并宣布2019南江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正式启动!
参会领导带领全体人员前往万人签名墙上按序签名,纷纷许下“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的诺言,一起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纠正不文明行为。
活动中,交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挂图、设置现场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讲行人横穿马路、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信号灯、开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同时,还利用微信、微博、广场显示屏、交通安全宣传车等宣传媒介开展了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此次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全民文明参与交通、摒弃交通陋习,有效提升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推动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民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在此南江交警提醒:种种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根本性原因。不以规矩不成方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是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