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关于“致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一帖的回复 “鸠斯”网友: 您好! 您发帖反映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巴教体发〔2019〕1号)要求,我县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县中小学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课后服务坚持自愿选择、公益普惠、服务公开和安全实效原则,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课后服务主要通过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自主阅读交流、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及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按照文件要求,收取的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税费、电费支出及消耗品的购置、场地器材维护、购买社会服务等;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劳务补助等,并由各校建立收支台账,加强收费管理。 据了解,全省各地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课后服务工作,我市各县区学校都已经启动课后服务。目前,全县中小学校按照相关程序,已经开始课后服务宣传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在尊重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基础上有序组织开展课后服务。 若还有疑问,请到县教科体局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27-6222916 。 感谢您对平昌教育的关心和关注,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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