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医疗保险局 关于“什么原因导致我们少70元的药钱到医保卡上?”的回复 你好!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各市(州)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巴人社〔2018〕29号)文件,2019年巴中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普通门诊(即个人帐户)按人均40元划拔。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坚持以住院医疗统筹为主,重点保障城乡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基本医疗需求等原则,在医保待遇政策上,主要向住院(大病)患者倾斜,因此划入普通门诊的金额与其他市(州)不一样。例如,居民生育住院:我市按顺产1000元、剖宫产2000元的标准限额结算,达州按顺产500(600)元、剖宫产1000(1300)元限额结算;乙类药品:我市按自付10%计算,达州按自付15%计算;市内公立二级医疗机构报费比例:我市为80%,达州为75%;市外住院起付线:我市为700元,达州按省内1000元、省外1300元执行;单件材料限额也有差别,如心脏起博器我市限额58000元,而达州执行材料最高限额10000元。 感谢你对我县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致电0827-6238773或0827-6230995。 平昌县医疗保险局 201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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