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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巴中市政府四届第85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巴中市有奖举报巴城非法出租汽车客运行为暂行办法》(下简称《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件实行一案一奖每件给予举报人500元的现金奖励。
据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举报“黑车”的范围为:巴州城区和兴文城区。举报人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来信来访三种方式进行举报。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件,举报人应在接到交通执法机构通知60日内领取奖金。
巴中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提醒: 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告知被举报人涉嫌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出租汽车客运的基本事实、车辆牌照等信息,并提供相应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有效证据材料,履行协助查实所举报的非法出租汽车客运行为的义务。
此外,《暂行办法》明确,受理举报的交通执法机构及案件经办人员应当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举报人,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掌上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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