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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大家好! 这篇文章,描述了个人的真实遭遇和感受,同时愿承担以下言论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问题。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国高速建设,道路交通发达,人人都过着有房有车的生活,能生活在如此美好的大环境下,非常感谢所有人的付出,感谢各行政机关坚守岗位。 然而此事件实在是美好环境下的恶心毒瘤,权衡再三,终于还是决定写出来,鞭策我巴中及至全国的中国品牌的汽车行业的风气。若有得罪之处,还望理解和原谅! [austglcmp=1,600,500,1]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g2MDExODE4OA==.html?spm=a2hzp.8244740.0.0[/austglcmp]
以上视频内容,我想大家心中万分疑惑,现在由我来叙述我的这段亲自经历吧: 在四川巴中这个四、五线城市,作者我是一个30岁的热血愤青,2017年5月5日在我们中国C919首飞成功的伟大骄傲的日子里,本着中国品牌就像我们的孩子一样,需要我们的关心、鼓励和支持,才会茁壮成长的心态,于是我与媳妇(以下称之女车主)在巴中市X瑞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我们中国品牌汽车:吉利博瑞2017旗舰款,本来以为从此过上了有车有房的简单幸福生活,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人难以接受与承受。。。。。。 车子从提回来那天开始,车顶、天窗、左右两边AB柱就一直严重异响,给我的真切感受是:除了发动机不响,车内哪儿都响!(这句批判性的描述有点夸张)
为了不让女车主伤心,刚开始,我悄悄的把车子开到4S授权服务站维修。修理后,刚开始不会响,不过第二天,又开始严重异响。。。。。。我就这样静悄悄的处理了3次,都没能彻底解决异响问题,后来我和女车主陆续几次到售后服务站进行了处理,都没能彻底解决这个异响问题。
在我们多次到售后站处理异响无果的情况下,售后站也帮我向厂家申请“技术工程师”过来协助处理,但也没有给予处理结果。。。。。。
在各种处理异响无果之后,我们提出要求:让经销商和官方给我们更换车子,毕竟是全新车子,买过来就一直响,也多次处理不好,很烦心,而且维修的时候,拆得更是惨不忍睹、痕迹累累。但经销商和官方都以达不到换车的条件为由,坚定的拒绝换车。
还记得有一次下雨天,女车主开车回家后,告诉我驾驶位不知道是哪里漏的水,居然漏到脚上了(如图)
这是天晴之后,开动车子,还在缓慢漏水时拍的一张图片,请大家忽略一直在奔跑中的这双腿。 再次去售后站处理异响问题时,我们把这一漏水现象告知维修人员,维修人员认为这只是偶然,说再观察看看,我们也就没太在意。 就这样,我们夫妻为车子严重异响的问题,在家里也经常争论,甚至大吵大闹,说我们不应该买国产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烦恼,也浪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
7月27日早上在发动车子的时候,女车主不经意看到了前挡风玻璃缝隙下有多余的胶痕(如图)
然后她开始怀疑:这有可能是问题车,我们可能被4S欺骗了!然而我都不太愿意相信,我觉得在这么美好的社会风气下,经销不会这么不讲诚信、不讲道德的。幸运的是当天女车主翻阅行车记录仪的时候,找到了一份可靠证据(就是上面行车记录仪记录下的视频内容),才让我彻底醒悟和明白:这是一辆问题车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FDF.tmp.png。 第二天,也就是2017年7月28日,我联系了卖我们车子的4S店巴中x瑞汽车销售公司,我并说明这是问题车,我们也掌握了有力的证据,要求必须更换,对方开始坚决不承认是问题车,但对方听到我说有可靠证据的时候,居然神奇般的同意给我们免费换车,而且对方还表示同意给我们更换最新款博瑞的顶配(也就是18款),让我马上把车子开过去,交给他们去办理退换手续,我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当面同意了,当着对方4S工作人员的面,打通了女车主的电话,让她把车开过来做更换手续,但立马被女车主在电话里拒绝,表示不会把车开过来,车子就是证据,不会让奸商轻易了结这件事。没办法,我和在场4S工作人员只好抱着遗憾各自离开。
接下来,女车主儿收了我的车钥匙,同时7月29约了成都司法鉴定中心,8月1日把车子开到了成都的汽车司法鉴定中心作了鉴定(如图)
这期间我们也咨询了诸多律师,律师都说这属于消费欺诈,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然这期间,我们也打了不低于10次官方客服电话,并说明情况,让官方查下档案有没有更换配件的记录,同时也要求给个说法,可是到8月7月为止,我们没有接到一个官方的回复电话,每次打电话过去询问,客服都是以“您的问题,我已经记录,请等候工作人员的回复”。 事情一直等到了2017年8月8日,在凌晨的时候,我把此事件发到了《汽车之家》的论坛上,而到了当日下午,4S店工作人员表示,厂方的大区负责经理飞过来协商处理(是不是很讽刺呢?这是神速吗?),并约在晚上八点在天越民山茶楼见面,而在谈判中经历了三方的舍枪唇剑,也经历了九寨沟地震带来的摇晃。谈判中,厂家的大区经理也表示:被更换过玻璃的新车,不允许当作新车销售!漫长的谈判过程,没有取得双方满意的结果,不欢而散。。。。。 就这样,豪无进展的态度,抹杀了我一直对中国品牌的自豪感,也让我感受到了吉利别致“关怀”! 然后又在8月15日,因为我们拿着鉴定书的结果进行了消费投投诉,工商部门反应很快,也很重视,所以这天由经开区工商局时新分局对我们双方努力的进行了约谈和调解,但因调解达不到双方条件而失败,在此我也非常感谢工商局对我们消费者的重视和帮助。 接下来,我们请了律师,一纸起诉状和载着相关视频内容的证据U盘,递交到了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6日巴州区法院开庭,对本案进行了一审。 庭审过程中,估计被告方不知道我们手中有力证据倒底是什么,所以勇敢的承认了玻璃被更换的事实,但又给大家“编”了一个动人的故事:被告方4S店说他们在接到工商调解之后(也就是8月15日,我们出示了司法鉴定书之后)开始着手调查,而调查出结果才知道是他们的合作二级经销商所为,故被告不属于销售欺骗,说这辆车是他们的二级经销商购买过去作展车的过程中损坏(同时他们也提供了相关的交易手续和文件),而更换玻璃是他们合作的二级经销商损坏后的私自行为,当被告调回车辆时,并没有告知被告方,所以说不是被告方故意隐瞒,不属于消费欺诈。同时说明只是更换了一块原装玻璃(新玻璃也是原厂的),只应该赔偿玻璃的钱。 通过我方律师据理力争,质问对方为什么在开庭之前没向我方说明过是其二级经销商所为?被二级经销商拿去作展车,再卖此车给消费者算不算销售欺骗?同时更换玻璃因工艺达不到原厂要求,导致漏水现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我方要求撤销合同并退车,要求被告支付我方购车款16.38万元和相关费用4万余元,以及三倍赔偿金额49万余元。介于开庭情况和顾及到4S销售工作人员的形象和职业生涯问题,我们在庭审中法官询问是否展示视频证据时,我们选择了不在当庭播放(所以至此被告都不知道这份视频内容)。 一审在巴州区法院法官的认真严查之下(居我所知,法官为此案件甚至亲自到相关机构调查核实一些案件证据,对此法官严谨的处理态度,我表示非常敬佩与感谢),于2017年12月28日作出了判决,判决结果是:要求被靠解除购车合同,返还购车款及支付三倍赔偿等,原告归还涉事车辆。 当然被告肯定不服,紧接着被告方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一审的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据也移交到了中级人民法院。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0日开庭审理此案件。 在庭审过程中,我方消费者为“被告”,4S店为“上诉方”。双方唇枪舍剑一会儿之后,4S店居然请出了一位60岁左右所谓的“巴中市汽车行业协会秘书长”、“专家”出来“娱乐”,像演香港电影般的当庭作出了一些滑稽可笑的证词,给庭审过程添加了活跃刺激的气氛,大家有兴趣可以看一下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庭审视频记录(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2168029),视频记录近120分钟,也几乎展示了此案件的整个来龙去脉,网友们也可以直接拉到证人发言部分(视频记录34分20秒的位置),听一下巴中市汽车行业协会秘书长是怎么“藐视、欺凌”汽车消费者的,因为此秘书长说明了一个巴中汽车销售业的观点:“销售的汽车其损坏物件没有超过汽车总价值的5%,就不需要告知消费者。”天啦!天啦!!!当我听到这句“潜规则”,立马毛骨悚然,如果这位真是“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秘书长”,那么可以联想到,在巴中购买汽车是多么的黑暗与可怕,猫腻让人防不甚防啊。而且证人一直回避我方律师提出的质问,不敢进行正面回答,让人看着都忍不住笑!!! 视频中4S方的出庭代表李某,也正是行车记录仪视频中的李某。 经过中院合议庭三位法官的辛苦审理,庭审很快进入尾声,由于我方的视频证据内容存放在U盘里,而法院规定所有电脑是不允许插入所有USB设备的(毕竟涉及到国家安全更重要),所以U盘里的证据内容当庭没有被各大法官知晓,直到休庭了,我方才通过我们自已携带的笔记本电脑给4S方的代表和其中一位法官简单的看了一下。 就这样,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6日给出了《裁决书》,内容结果大概意思是:区法院一审程序存在失误;其次原告方要求赔偿金额与提供的票据金额不符;建议区院根据双方权衡利弊进行重新考量。故发回巴州区人民法院重审。 鉴于二审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出的裁决书,巴州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2日继续开庭。 开庭过程中,4S方在没清楚视频详细内容的情况下,继续认定:4S方是在17年8月15日工商调解之后调查才知道玻璃被二级合作商更换的情况,在这之前是毫不知情的,故不属于消费欺诈。 我方在庭审结束后也了解到,由于提交证据内容是U盘原因,故不能插入法院机构所有的电脑设备中,毕竟涉及到国家安全更重要,所以当庭没有播放相关视频证据。 鉴于如此,我方将迅速用光盘刻录一份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参考。让法院更加容易的揭穿这4S“编造”不符合时间逻辑的谎言(因为在17年7月19日视频就记录了,在此之前,他们就知道相关情况,而庭审过程中却“谎称”17年8月15日工商局调解之后迅速调查才知道事实的真相)。接下来的时间,期待巴州区人民法院给出的判决。 我相信广大网友也看出4S方的时间逻辑问题了吧,而且视频里工作人员的言语都可以判断,他们早就知情,只是一直侥幸的瞒着消费者,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作者思量再三,鉴于4S的行为态度,只好发出本帖,让大家也看看巴中某4S的真实面容及巴中汽车销售行业的“悲观”现状。希望大家以后在进行汽车消费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看清楚,并注意签定的相关法律合同。 我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为代表,为汽车销售行业风气、为自身合法权益,誓于奸商斗争到底。同时,我为我所提供的相关视频、文件、言语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补充内容 (2018-10-14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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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中先生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374186-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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